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可附加于我们提供的主合同之上,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中列明后生效。主合同的条款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如果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如果被保险人分别在 18 周岁、19 周岁、20 周岁和 21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分别在相应保险单周年日按当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40%给付大学教育金。三、继续深造金如果被保险人分别在 22 周岁、23 周岁和 24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分别在相应保险单周年3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指在本附加合同交费期限内,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4保险单周年日:指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每一个保单年度内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期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太平附加金宝贝教育年金保险,第 4 页,共 10 页日按当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60%给付继续深造金。在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后,如果被保险人满足高中教育金、大学教育金、继续深造金或立业金的给付条件,我们在履行前述保险金给付义务时,按当时应给付的保险金数额额外给付特别关爱金。六、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1. 已交保险费;2.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7。上述已交保险费是指您按本附加合同约定已支付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若发生减保8,减保前的已交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6意外伤害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7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单年度末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每个保单年度中,本附加合同所具有的现金价值根据本附加合同实际经过的日数计算。8减保:是指将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我们将退还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9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10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11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12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指发生保险事故时没有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制度的规定进行登记并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或者临时通行牌证等法定证件。
包括下列情形之一:(1)未办理行驶证或者行驶证在申办过程中的;(2)机动车行驶证被依法注销登记的;(3)未在行驶证检验有效期内依法按时进行或者未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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