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本合同提供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为男性被保险人 60 周岁或 65 周岁,女性被保人 55 周岁或 60周岁,您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本合同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本合同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为被保险人达到上述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4。本合同养老保险金的领取方式有两种,分别为按月领取和按年领取,您可以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其中一种方式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果需要变更领取方式,您或被保险人可以向我们提出书面申请,我们将根据届时的政策进行办理。
如果您选择按月领取,本合同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本合同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及其后的每个保险单周月日5;如果您选择按年领取,本合同的养老保险金领取日为本合同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及其后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1周岁:指按照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2保单年度: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为一个保单年度。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3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指在本合同交费期限内,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4保险单周年日: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每一个保单年度内本合同生效日期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5保险单周月日: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生效日在每月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第七条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相保险金的责任:一、养老保险金自本合同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含)起至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生存,我们按以下约定给付养老保险金:额。保单年度末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本合同现金值自开始给付养老保险金后为零。8减保:是指将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我们将退还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9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10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11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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