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福优享终身寿险保费表(每 10000 元基本保险金额),《金福优享终身寿险》承保规(个险条线神太、APP适用)说明:本规则适用于《金福优享终身寿险》,未涉及之规定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寿发〔2016〕281号)等公司在用核保规定为准。)一、一般规则,遵照《**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寿发〔2016〕281号)。.职业加费:本险种有职业加费。每份职业加费的保额基数为10000元。各职业的加费标准详见职业分类表。
搭配销售规则,本主险可在新保时与《传世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或《传世管家终身寿险(万能型)》搭配销售。但不能同时搭配两个及以上万能险。具体搭配规则详见上述险种承保规则。(八)附加规则1.本主险可在新保时附加《附加投保人豁免2019重大疾病保险》,也可在新保时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附加《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但不能同时附加两个及以上投保人豁免险。具体附加规则详见上述险种承保规则。本主险在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附加《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规则,详见保全规则。
本主险与《附加金福优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同时投保时,可在主险新保时附加《附加多次给付优享版重大疾病保险》。具体搭配规则详见该产品承保规则。九)特别约定1.本主险与终寿万能险搭配销售时需在投保时自动加载“主险特约”及“万能特约1”。若还选择万能险账户价值优先支付功能,则还需加载“万能特约2”。2.本主险如附加《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该附加豁免险自动加载以下特别约定内容。
若符合主险合同或附加在主险合同的其他附加险合同中保险费豁免情形,按约定豁免主险合同或附加在主险合同的其他附加险合同后续保险费,且主险合同无其他附加险合同需要交纳后续保险费的,本附加险合同自动终止,我们不再收取本附加险合同的后续保险费,并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若保险费豁免后主险合同尚有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其他附加险合同需要继续交纳后续保险费的,本附加险合同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减保,并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减保部分所对应的现金价值。若被保险人在附加在主险合同的其他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
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前述附加险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我们按前述附加险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且前述附加险合同及附加在主险合同的其他附加险合同终止,无需交纳后续保险费的,本附加险合同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减保,并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保险单减保部分所对应的保险费。本主险如附加《附加金福优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则自动加载以下特别约定内容:如您选择附加《附加金福优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我们按上述附加险合同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导致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的,本主险合同的已支付的保险费将相应减少。健康告知及投保,本险种适用“寿险、重疾、医疗险”完整版健康告知,使用《个人人身保险投保单》(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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