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得盈两全保险(分红型)是新华保险推出的一款保险产品,一次交费即可享有五年保障,满期给付基本保额、兼顾身故保障,还可享有保单红利分配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风险提示:稳得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一次投保,五年安心:一次交费即可享有五年保障,保险期限清晰明确。满期给付,身故保障:满期给付基本保额、身故拥有保障。现金分红,累积生息:可享有保单红利分配机会,领取方式可选择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保单贷款,缓解压力:合同有效期内,且符合合同约定的保单贷款条件,如有资金需要,可办理保单贷款,缓解不时之需。(注: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 )风险提示:稳得盈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在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含)内因疾病原因身故,本公司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含)内因意外伤害原因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不含)后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若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则其身故保险金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2)若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4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则其身故保险金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6倍;(3)若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4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6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不含)之前,则其身故保险金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4倍;(4)若身故时被保险人处于61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则其身故保险金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2倍。
被保险人因下列1-6项情形之一身故的,或在第7项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因上述第2-6项情形或在第7项期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1.现金领取;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本公司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累积生息,投保人可以随时申请领取或于合同终止时领取。除另有约定外,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现金分红的红利来源,现金分红的红利主要来源于公司实际投资回报率、死亡率优于定价假设所产生的盈余,即利差益、死差益。公司会核算出当年度的分红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本着回报客户与稳健经营的原则,确定当年的红利分配方案。根据监管规定,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70%。
总体评价: |
|
内容质量: |
|
美观度: |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