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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您买了多少相关案例20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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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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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现在有车的人越来越多,豪车遍地跑,如有不慎,随时都会“邂逅”一辆过百万甚至过千万的豪车。即使是小刮小碰的小事故也会导致倾家荡产。豪车的屁股,你摸得起吗?

案例一雅阁车主朱小姐本以为只是城市马路上每天上演无数次的小擦挂,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碰上的是一台高达1200万的劳斯莱斯幻影。经4S店定损,朱小姐需赔付修理费35万元,由于朱小姐只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除去免赔部分,保险公司赔偿了16.2万元,剩余的18.8万元要朱小姐自掏腰包,相当于把一台全新雅阁赔进去。2012年温州雅阁“轻吻”劳斯莱斯事件在网上疯传。杭州本田CRV追尾古斯特,估损约六七十万,相当于三台本田CRV的价格。事故发生后,古斯特司机开口第一句话就是:你赶紧问问保险公司你的第三者买了多少,说不定保险不够赔呀。所庆幸的是,本田车主给自己的车买了100万第三者责任险,面对六七十万的赔款,还是能轻松应对的。

案例二开车撞人怎么办?你的第三者责任险够赔吗?2017年7月,李某因驾驶不慎把行人陈某撞伤,经抢救后无效死亡。陈某30岁,已婚育一儿5岁,父母均60岁,有一长兄。李某在A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商业险,其中第三者保险限额为50万。张某2014年购买一台25万的锐志,汽车销售商向他推销GPS设备,说:“安装了GPS不仅可以在被盗抢时及时报警,还可以准确定位,如被盗抢后不能找回的。张某想,装了GPS就能省下好几年买盗抢险的钱,感觉赚了个大便宜似的,为自己精明的选择感到欣喜。所以连续三年的商业保险都没有购买盗抢险。

2016年的一天,张某取车时发现汽车被盗,立马联系GPS公司卫星定位寻找车辆,发现安装的GPS已被拆掉,导致无法自动报警与定位,被盗车辆无法找回。如果每年花多四五百块买个盗抢险,即使用了三年的车,保险公司也能赔个20万,可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深圳车主张某在某收费停车场的小车被盗,张某向停车场索赔,停车场却以只提供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看管为由拒绝赔偿。张某在此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报案后张某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保险公司则依照保险法的规定,向停车场追偿损失,在遭到拒绝后,将该停车场相关人员全部告上罗湖人们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判定“停车场无需为丢车负责” 。保险公司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停车场的营业执照上注明经营范围是机动车停车,无机动车保管项目,其发放的收费卡,并非车辆保管收费卡,收取的费用是停放费,并非保管费,停车场与车主之间存在的是车位有偿使用关系,对被盗车辆不负保管义务,对该车的丢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李某在2014年购买了一台卡罗拉上下班代步,因没有在小区购买车位,平时车辆都是停放小区对面的咪表停车场,每月缴纳使用费300元给停车场。某天早上李某去取车时发现汽车被盗。李某报警后,致电保险公司报案,经保险公司查询,李某没有为该车投保盗抢险,不在赔偿范围内。然而李某又向咪表停车场追偿责任,停车场负责人以只收取自动停车设施使用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责任,拒绝赔偿。李某将咪表停车场告上法庭。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管理施行办法》规定“经营单位收取的自动停车设施使用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在停车期间,车辆或者财物损失的。经营单位不承担责任”。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近年来,商场、宾馆、小区等的停车场车辆被盗事件频繁发生,为此,车主将商场、宾馆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的新闻屡见报端,赔与不赔的争论也因此喋喋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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