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也有民国范,其实在民国时期,保险已被许多人接受,尤其是精英知识分子阶层。除了我们所熟知的胡适先生在上海《申报》人寿保险专刊所发表的保险倡导之言。马寅初先生也曾在1932年燕京女子大学的讲话中这样说道:一位将要出嫁的女生让我对于她应当得到什么样的嫁妆发表意见。我的建议是,在座各位准备出嫁的同学不要向父母索求珠宝、房产和田产,这与现代文明有教养的女性身份不符。你们应当要父母为你购生存储蓄的保单,这种保单到期时,可以发展事业、维持生活,比起那些珠宝之物实在强得多。
中国寿险大王吕岳泉,民国时期寿险业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必须要提到一位响当当的保险人——吕岳泉。也许现在很少有人认识他,可在当时的上海滩,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人物。出身于贫寒:出生于上海一个船工家庭,在永年人寿经理家中做佣人成长于基层:由英国永年人寿的普通营销员,成长为南京分公司经理,投身于革命:在南京加入同盟会,梦想着将来能够借助寿险造福国民,中国第一家:成功创办了中国第一家寿险公司——华安合群保寿公司,寿险第一楼:建造了中国最早、最宏伟的人寿保险大楼——华安大厦,走向全世界:由南洋华侨入手,让分支机构遍布华侨聚集的海外各国,吕岳泉和他的上海华安大厦。
承载国人保险梦的华安,中华民国缔造之年,即华安合群保寿公司创设之岁。1912年7月1日开业的华安揭开了华商人寿保险业从无到有的序幕。吕岳泉和盛宣怀为创办人,黎元洪任名誉董事长,冯国璋任董事。华安的一大特点是征得了当时政界要人、工商巨绅的支持和投资,最终成为民国时期经营规模最大、业绩最好、专营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在此之后,还发生了中国保险史上里程碑式的进展——第一部《保险法》的颁布。20世纪20年代末到抗战爆发前,民族保险业迎来了第二次大发展。这一时期,国内经济发展较快,特别是民族资本银行纷纷投资于保险业。因此,为了促进民资保险业的发展,国民政府于1929年首次颁布了《保险法》,之后又相继颁布了《简易人寿保险法》、《保险业法》,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意义重大,规范了保险市场,推动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1933年7月,《华安》还曾经单独发行一期《儿童号专刊》。全刊文章,都是关于儿童哺养、教育、品德、锻炼等方面的问题。待看到最后,封底一整页都是一幅广告:投保教育年金保寿,乃全国儿童之福音。广告中提到:儿童是民族将来的生命,家庭日后的中坚;本公司的教育年金保寿,可以使家长减轻负担,可以使子女多受教育。之所以有如此专业的营销策略,是因为主持办刊的编辑陆锡桢具有相当的经济学与心理学素养。他曾撰文论述主观价值和客观价值、边际效用、替代效用等现代营销所必须把握的核心问题。
民国时期的保险杂志:人寿,除了吕岳泉,上海华商宁绍人寿保险公司总经理胡咏骐也提出:“本公司营业方针,采用教育工作,务使社会人士对此有透彻之认识而自动投保,打破一切以酬宴为号召之恶习”。为此,他于1933年4月10日创办了《人寿》季刊,通过杂志宣传寿险意义与功用,打通客户理念,从而促使保单成交,而不是单纯依靠宴请与人情。民国时期的保险杂志:人寿,《人寿》季刊每期封面刊头,都请马寅初、胡适等著名学者和张公权、陈光甫等商界精英题签。卷首也时常刊载林森、孙科等政界名人提倡投保寿险的亲笔题词。季刊文章往往是社会名流撰写的对寿险意义的认识和自身投保的体会,并着重注明作者系本公司被保险人,借助“名人效应”来推广寿险。《人寿》季刊还通过《保户园地》反映保户的意愿,解疑答惑;开展《我为何要保寿险》征文活动,发动保户撰稿,现身说法。尤其是经常刊载保户获得赔偿以后的“鸣谢赔款迅速”的署名来信,让人感到公司讲诚信,值得信赖。既稳定了老客户,也吸引了新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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