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您充分了解本主合同的保障范围,确定选择了合适的交费金额,自您签收本主合同之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如果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 有效身份证件(见释义7.2),我们会在扣除不超过人民币10元的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的保险费。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合同即被解除。对本主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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