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有一母一弟一女。他多年前就离婚了,自己带着一个女儿,终于在去年将孩子拉扯大送往美国留学。目前张先生的企业也比较稳定,他的母亲年事虽高但身体硬朗,所以张先生想要安排一下自己的婚姻。张先生一直有个心结:自己名下有诸多资产,且不说企业的事,仅在银行账户上就有存款1000万,他担心与别人结了婚,自己的婚前存款和婚后存款混为一谈,无法分清。请问,通过什么方法,能保证张先生婚前的1000万存款在婚后仍是张先生的个人财产?
案例一:婚前财富巧规划,A.将存款转入女儿银行账户,B.将存款转入母亲银行账户,C.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存款额度,D.签订婚前协议,约定1000万存款属于张先生个人财产,E.将存款取出,全款购买房产。解析:投资增额终身寿保险,华先生是一贸易公司老板,8年前和祝女士结婚,两人婚后生有一子,现年6岁。祝女士自生育后就在家做全职太太,照顾两人的儿子及华先生70岁的母亲。华先生去年认识了一位叫潘小莲的女子,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祝女士今年有所察觉,发现丈夫一直在向潘小莲的账户转移资金,总额近200万元。祝女士伤心欲绝,约上姐姐一起回娘家和母亲商议如何应对。
案例二:婚变财富防受损,祝女士考虑离婚的话,她能否维权追回丈夫赠送情人的资金?如果可以维权,要注意什么问题?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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