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王永庆2008年过世在台湾留下遗产价值逾600亿元。家人部分财产捐出,重新计算税额为119亿元,当时创下台湾最高遗产税纪录。王家12名继承人最终以“质押股票”或“借款”等方式筹措缴税款项,将依规定全数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第二条,本条例规定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第五条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一)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四)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在遗产税税款缴清前,其遗产不得分割、交付遗赠,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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