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缴纳方式:单位1% 个人1%,领取条件:1、缴费满一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工作的;3、登记,并有入职要求的。(各分公司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三、社保之失业保险,按月领取(失业人员最长可享受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和6个月的求职补贴),一次性领取(5种情形),失业死亡金(一次性)=当月未领失业保险金+丧葬费+抚恤金。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缴纳方式: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1.9%左右,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视同工伤的三个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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