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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声明
1、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将随分红保险的投资和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敬请注意。
2、本说明书所载资料,包括投保示例部分,仅供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时参考,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以及实际红利分配为准
二、产品特色
1、限期投入,年年领取,年年祝福财富尽享
本产品每份保险费1万元,简单明了。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期间,客户每年都可领到相当于基本保险金额的20%的祝福金,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后即可领取,收益返还频率高、速度快,客户年年享有一笔稳定的现金流,轻松满足客户长期理财规划和日常财务安排的需要。
2、养老保障,加速领取,品质生活安心无忧
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起,客户每年都可领到相当于基本保险金额的25%的养老金,可以补贴养老生活支出,提高晚年生活的品质。
3、保费返还,灵活可选,资金安全祝寿延年
除领取祝福金和养老金之外,客户还可选择在被保险人年满60、65或70周岁的某一年龄,领取到一笔相当于已交保费总和的祝寿金,资金安全灵活。
4、组合万能,贴心设计,可望更高账户收益
客户可以选择与万能险组合购买,本产品的祝福金、养老金、祝寿金和红利均可“零扣费”自动进入指定万能账户,每月结算的账户利息,计入账户价值,参与下月结算,月月复利,可望获得更高的账户收益,万能账户余额足够的情况下更可自动提取交纳本产品续期保费,免除本产品续期交费的后顾之忧。
5、红利复利,抵御通胀,分享专业经营成果
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客户可以每年分享公司专业经营的成果。红利可留存在本公司的红利账户或进入指定万能账户,享受复利累积收益,助客户抵御通货膨胀。
三、保障责任
1、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19周岁至60周岁。
2、本产品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3、在保险期间内,本产品提供以下保险保障:
(1)祝福金
自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对于投保年龄为59周岁的,祝福金仅于合同生效日给付一次。
对于投保年龄为60周岁的,按下一款约定给付养老金,不再给付祝福金。
(2)养老金
自被保险人60周岁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一次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首期养老金于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对于投保年龄为60周岁的,首期养老金于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3)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本公司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一次祝寿金。
祝寿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祝寿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祝寿金领取年龄可以为被保险人 60、65或 70 周岁,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其中一个,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祝寿金的领取年龄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4)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②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后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按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