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要求“指定生效日”最早只能从12月4日开始收费,但个险希望11月启动开门红,12月4日之前的保费无法通过“指定生效日”处理。因此我司与长江养老合作,12月4日前的保费可转为申购长江养老理财产品,待12月底统一赎回转为新保。不仅实现了个险部的需求,也为客户提供更多收益。11月,有部分客户不想参加新保惠活动,但仍有意愿参加指定生效日活动,可以使用“指定生效日暂存”模式。客户可提前录单(指定2017.1.1生效)、完成签名,暂存后将投保信息、电子投保单影像暂存至公司后台,待12月4日后正式提交后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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