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如何报销
门诊就医:因患慢性病或综合性疾病在门诊就医的药费以年度计算。个人在享受年度内门诊药费(医保内药品)累计起付线为1500元(1500元以内自付),超出部分按一级医院住院标准计算支付
一级医院住院医药费支付标准
除去自负部分,后分段计算
500元(含)以下: 报销35%
501-1000元: 报销40%
1001-2000元: 报销45%
2001-5000元: 报销50%
5001-10000元: 报销55%
10001-20000元: 报销60%
20001元以上: 报销65%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