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具有活动隐蔽、花样翻新、跨区域犯罪等特点,往往导致防范难、识别难处置难与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科技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还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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