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险种系统属性
花样年华特定疾病保险系统属性定义为主险
二、投保年龄
最低投保年龄为18周岁,最高投保年龄为65周岁
三、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范围
投保人限定被保险人本人、父母、子女、配偶;被保险人限为女性
四、保险金额
本保险产品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50,000 元
本保险产品的日住院补贴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200 元
五、承保份数
1、本保险按整数份承保,最低承保份数为1份
2、每一位被保险人累计最高可承保10份本保险,且本保险目前不与其他保险累计保额
六、险种组合
本保险单独销售,无附加险,且不与其他保险组合销售
七、保险期间
一年
八、缴费方式
趸缴
九、核保规则
1、本保险产品不设人工核保,无健康和职业加费,核保结论仅做标准体承保或拒保。
2、如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有重疾理赔记录,则不接受其投保申请。
3、由被保险人对以下问题进行告知,如有任意一项告知为“是”,则不接受其投保申请。
(1)您是否曾经被保险公司拒保、延期,或加费、除外责任承保?
(2)您的近亲属(母亲或姐妹)是否有2名及2名以上在60周岁前患同一癌症?
(3)您现在是否服用药品或药物(无论是否由医师开具处方)以及接受其他类型的治疗?
(4)您是否曾经或正患有下列任一疾病,体征或检查异常:
l 肿瘤指标检查异常;
l 手术后组织病理活检异常(恶性/交界性);
l 发现肿块/息肉/结节/肿瘤/新生物且未手术;
l 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癌前病变、原位癌、类癌、艾滋病或携带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子宫颈疾病、宫颈上皮内瘤变(CIN)或人乳头瘤病毒(HPV)阳性、子宫异常增大、不规则的阴道流血或排液、乳房疾病、卵巢疾病、恶性葡萄胎;
l 精神疾病、抑郁、躁狂症,强迫症,厌食症,精神分裂症,精神发育迟滞,情感性精神障碍;
l 红斑狼疮等自身免疫性疾病;
l 吞咽困难、咳血、吐血便血或黑便、血尿、贫血、半年内体重减少5公斤以上。
(5)您是否有每天吸烟支数大于20支、饮酒过量(啤酒超过1500ml/天,或白酒超过150ml/天,或红酒或黄酒超过350ml/天)、服用止痛剂、安眠药、镇静剂或其他成瘾性药物等嗜好?
十、续期核保说明
1、最高续保年龄为65周岁。
2、本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原则上如发生本保险产品条款约定的理赔事故后,下一保单年度将不再予以续保。
3、本保险产品可自动续保,客户如有续保需求的,应在投保单的自动续保项目中进行勾选“是”,并在保单上加载“续保详见投保人签署的续保特约。”的特约表述,具体规则按《关于印发〈个人一年期短期险自动续保操作实务办法(2009年版)〉的通知》(太保寿发〔2009〕126号)执行。自动续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应不超过最高续保年龄。
自动续保抽档未通过电脑核保的保单,转人工核保。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