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失业保险指导手册
目 录
一、失业保险费的征缴……………………………………03
二、失业保险待遇…………………………………………06
三、失业保险缴费记录……………………………………19
四、失业保险关系转移……………………………………27
五、失业保险金的申领……………………………………31
1、本市城镇户口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36
2、外地城镇户口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47
3、档案托管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56
六、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62
七、编制政策依据…………………………………………68
八、杭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表……………………75
一、失业保险费的征缴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向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向地方税务部门办理失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
杭州市(不含萧山、余杭)失业保险费统一由地税征缴。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统一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建立,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缴费记录核定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征缴机构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
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农村户口)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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