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部分图片和文字内容: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7.2
您有退保的权利……………………………………………………………………………………………………9.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合同有比例给付的约定,请您注意 ………………………………………………………………………… 2.3
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3.2
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4.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9.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10.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2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宣告死亡处理
3.6 诉讼时效
4.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4.2 保单红利的领取
4.3 保单红利派发日期
5. 保险费的支付
5.1 保险费的支付
5.2 宽限期
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6.2 效力恢复
7.现金价值权益
7.1 现金价值
7.2 保单贷款
7.3 保险费自动垫交
8.转换年金
8.1 转换年金
9.合同解除
9.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0.说明、告知与解除权限制
10.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0.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1.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1 年龄错误
11.2 未还款项
11.3 合同内容变更
11.4 联系方式变更
11.5 争议处理
12.释义
12.1 保单年度
12.2 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12.3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12.4 周岁
12.5 有效身份证件
12.6 全残
12.7 毒品
12.8 酒后驾驶
12.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2.10 无有效行驶证
12.11 机动车
12.12 情形复杂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利赢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利赢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简称“利赢年年”。在本保险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利赢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收到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开始生效,我们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合同生效日对应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但是,若受益人已领取过保险金,我们将在受益人退还所领取的保险金后,按上述约定退还保险费。
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根据投保年龄、祝寿金领取年龄、交费期间等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2.3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祝福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本合同终止(以较早者为准)。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一次祝寿金。
祝寿金领取日为被保险人年满祝寿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祝寿金领取年龄可以为被保险人60、65或70周岁,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其中一个,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祝寿金领取年龄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前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2)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给付之后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