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 重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合同生效180天内因非意外原因初次罹患合同所列重疾,返还所缴保费,合同终止。)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1)被保险人未满18 周岁的,我们按已交主附险保费和现金价值两者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年满18 岁的,我们按已交主附险保费的105%和现金价值两者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 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主附险已交总保费金额给付祝寿金,本合同终止: ★ 保单红利: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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