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讲《全顺保》
产品形态
产品知识回顾
全顺保意外保障计划
全顺保两全保险
附加全顺保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覆盖意外类型
A类:航空意外伤害
B类:8种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的
意外伤害(地震、洪水、海啸、冰雹、
龙卷风、台风、泥石流、滑坡)
C类:乘座水陆交通工具意外伤害
D类:其他类型意外伤害
保险责任
(1)满期生存金(主险)
(2)身故保险金(主险)
(3)伤残保险金(附加险)
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伤残,且属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中所列的伤残条目,我们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进行评定,并给付相应保额。
评定结果所对的给付比例*该类意外伤害所对应的保险金额
2、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3、若被保险人同时遭受A、B、C类意外伤害中任意两类或两类以上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我们仅按其中保险金额最高的一类进行给付。
4、给付以对应类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伤残保险金:
其他事项
仅接受一类及二类职业人员投保
未成年人、青年学生(≥18周岁)、无业人员、下岗人员、待业人员、家庭主妇(夫)、退休人员该险种最高承保1份
本险种无健康加费和职业加费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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