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基础知识
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残疾及医疗费用给付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非本意的:未先意料和非故意、可以预料但无法抗拒、技术上可以避免但履行职责
外来原因造成:身体外部原因
突然发生:原因结果直接相关,瞬息造成伤害
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
警察因和歹徒搏斗受伤
矿工职业病
房屋倒塌
哪些不属于意外?
意外险基础知识—意外构成四要素
抢救伤员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认为:“近因是指造成承保损失起决定性、有效性的原因”。 保险关系上的近因并非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原因,而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起主导作用或支配性作用的原因。而近因原则是指危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结果的形成,须有直接的后果关系,保险人才对发生的损失补偿责任。
意外险基础知识—“近因原则”
著名的艾思宁顿起诉意外保险公司案: 被保险人打猎时不慎从树上掉下来,受伤后的被保险人爬到公路边等待救援,因夜间天冷又染上肺炎死亡。
两个以上原因危险连续发生造成损害,若后因是前因直接、必然的发展结果或合理的延续时,以前因为近因。在此,前因与后因之间,自身存在着因果关系,后因不过是前因作用于保险标的上因果链条上的一个环节,或者说,后因在前因与损害结果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起到中介或媒介的作用,但其对结局不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前因才是近因。肺炎是意外险保单中的除外责任,但法院认为被保险人的死亡近因是意外事故---从树上掉下来,因此保险公司应给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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