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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的权益解读95页.ppt

  • 更新时间:201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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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部分图片和文字内容:

消费者的权益
导入一:
任传荣
你知道“3•15”是什么日子吗?
消费者:
“3•15”是节日
商家、厂家:
“3•15”是考验
媒  体:
“3•15”是监督
政  府:
“3•15”是行动
全社会:
“3•15”就是关爱互助,共建和谐
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
导入二:
《一个真实的故事:阜阳劣质奶粉事件》
在阜阳农村,很多年轻夫妇在小孩出生不久就双双外出打工,把婴儿留给老人用奶粉喂养。农村老人一般文化水平不高,无从鉴别奶粉的优劣。而一些劣质奶粉质量虽差但包装并不逊色,有的甚至打着“国家免检产品”、“保险公司质量承保”等标志,更让他们真假难辨。喝了这种奶粉的婴儿纷纷得了“营养不良综合征”。阜阳市工商局在事发后抽检了75种婴儿奶粉,中有33种不合格,而不合格的项目全部集中在蛋白质含量上。据医生介绍,长期食用劣质奶粉的婴儿由于缺乏身体发育所必需的各种营养要素,往往会出现造血功能障碍、内脏功能衰竭、免疫力低下等症状,一旦出现病变,抢救难度很大。
事件的后续发展
随着患儿一个个浮出水面,阜阳市工商局对189户销量较大的劣质奶粉经销商予以立案。随后,工商局和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奶粉产品的消费警示公告》,并通过《颍州晚报》、《阜阳日报》和阜阳电视台等地方媒体,公布了列入33种劣质奶粉的“黑名单”。
安徽临泉县人民法院判处
被告人李新道犯销售不符
合卫生标准食品罪,有期
徒刑8年

消费及消费者
消费
广义
狭义
生产消费:为了商品的再生产而消费物质资料和劳动力的行为 和过程,其结果是创造出新产品,实际上生产消费属于生产过程本身。
生活消费:是指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消耗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行为和过程,其结果是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它与生产消费有本质区别。
生活消费
消费的四个特征
1、生活消费的主体是自然人。
2、生活消费的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
3、生活消费的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和接受。
4、生活消费的内容包括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
消费者及其法律特征
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法律特征
1.消费者是公民个人。
      2.消费者的消费性质是生活消费。
      3.消费者是众多的、广泛的、处于弱者地位的分散的个体。
消费者权利概述
指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依法所享有的权能。
权利主体:消费者——进行生活消费的公民个人。
权利内容:消费者有权自己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也可以有权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
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
消费者权利最早是由美国提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至第15条)确立的9项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和监督权。
消费者的九大权利
安全权
这是消费者最主要的权利。

知情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求偿权
结社权
获得教育权
人格尊严权
提出批评建议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J
J
监督举报权
消费者的安全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安全权是消费者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是消费者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安全——是指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状态,是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的一种最基本的心理需要。
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知情权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之间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体现。
知悉——一是消费者在不明了的情况下有权主动询问,了解其所购买、使用商品真实情况;二是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真实地记载或说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况,不经消费者询问即使消费者一目了然。
消费者的选择权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比较——是指消费者对于该商品的质量、真伪在其所能够掌握的该商品知识的范围内做出判断。
挑选——是指对同类商品的重复选择。
选择权是消费者的消费交易切实满足消费需要所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权利。
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公平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均可获得相当利益的交易。
公平交易的核心是消费者以一定数量的货币可以换得同等价值的商品或者服务。这是实际衡量消费者的利益是否得到保护的重要标志。
公平交易权的内容:
    (一)质量保障(二)价格合理
    (三)计量正确(四)拒绝强制交易
质量是指商品或服务的优劣程度,它反映了商品或者服务的使用价值。消费者花钱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当然要获得与价格相符的使用价值,否则就是不公平的交易。
价格合理,要求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与其价值相符。对国家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对国家没有定价的,应由经营者与消费者按照价值规律合理确定。
计量正确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计量器具的使用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消费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赔偿——是指当事人因侵权行为或者不履行债务而对他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补偿对方损失的民事责任。
损害赔偿请求权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
消费者的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社会团体——是指我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
消费者的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依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成立社会团体,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获得有关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益。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有关消费的知识——是指有关商品、服务、市场以及消费心理等方面的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主要是指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以及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等方面的知识。
消费者的维护尊严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民族风俗习惯——是指各民族在一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相沿积久而形成的并经常重复出现的行为方式。
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受到尊重的权利
        二、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消费者的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消费者监督权的内容
(一)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质量的监督
(二)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数量进行的监督
(三)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价格进行的监督
(四)对经营者经营态度、服务作风进行的监督
(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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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手机经销商都是将充电器与手机进行捆绑销售.专家认为:从技术角度说,把现有充电器接口统一起来并非难事,但在手机因价格大战而利润大减的情况下,充电器和电池等配件就成了支撑制造商利润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手机充电器不能“兼容”的深层次原因是利益“壁垒”,而不是“技术”难题。
小明到水果摊买西瓜,他不会挑,就让摊主帮助挑,摊主表示他挑的瓜保熟保甜,为小明挑了一个7公斤的大西瓜,小明怕瓜不熟,就让摊主打开看,结果西瓜白中泛着点红,一尝有点儿酸。小明说瓜不熟不买了,摊主说,打开以后再退就卖不出去了。就强迫他买。小明虽然不愿意,也只好买这个生西瓜回家了。
摊主侵犯了小明的什么权利?
漫画鸣谢反映商家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利?


侵害了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漫画中商家的行为侵犯了 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漫画中的医生的行为侵犯了 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侵犯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知悉权)
漫画中的父亲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侵犯了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买一只右脚赠一只左脚啦!
公平交易权
漫画中商家的行为侵犯了 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漫画中父亲的行为侵犯了 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星级宾馆
漫画中旅行社的行为侵犯了旅客的什么权利?
问题:该消费者以什么理由将销售者和经营者送上法庭?
某消费 者购买一压力热水瓶。一次使用时发生爆炸 ,将其左眼刺伤,导致失明。经鉴定该瓶存在设计缺陷。消费者向销售者索赔,未果。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获赔医药费和3.8万元 损失费。
以侵犯了消费者人身财产不受侵犯权和依法求偿权将销售者告上法庭。
问题:上述材料共同说明了什么?
河南一商家,因 怀疑六个女孩偷拿化妆品而对其非法搜身,被判处有期徒刑6 个月,缓刑1年,赔偿每位少女名誉损失费各700元。
新疆自治区人大代表有这一提案:将禁食自死(衰老)之物、血液、猪肉(也禁忌论“猪”)写入新疆部分市区地方条例
说明了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良种供应站
下列漫画中“良种供应站”的行为侵犯了农民的什么权利?
这是用你们的良
种收获的大白菜
你可以当小白菜卖嘛?
良种供应站
总算明白了,为什么经销商一直说它省油!
知情权
公平交易权
购物时挑来挑去
知悉权
去哪买
买哪种
买不买
自主选择权
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
不强制交易
价格合理
质量保障
计量正确
公平交易权
状告商家
依法求偿权
不被非法搜身
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被挤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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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想
在一些地方餐饮娱乐场所采用“口头告知”或公开亮出标牌等形式,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和向自带酒水的消费者强行收取“开瓶费”,有的还将消费者自带的酒水从餐桌上强行撤下。商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洗衣店:衣物洗涤损坏,赔偿不超过洗涤费的10倍。
公交车:乘客上车“自备零钞,不设找赎”。
服装店:打折商品、特价商品不退不换。
商场:离开商场,发现短斤缺两概不负责。
餐厅酒楼:本酒楼设最低消费。
经营者的义务
履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
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
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提供真实信息。
出具凭证和单据。
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
履行“三包”和其他责任义务。
不得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
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
欺诈消费者行为有哪些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的商品分量不足的;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次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四、以虚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五、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六、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七、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八、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九、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十、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十一、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十二、其他虚假或者是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意义
市场交易
买卖双方地位平等
主导的是消费者
它决定着经营者的商品能否销售出去
它支配着生产、经营者的资源配置
给生产和经营者“投票”
生产者根据市场信息来合理配置资源,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获得尽可能多的收入和 利润。消费者的权利行使的越充分-------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越优化。
讨论: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利,是否对消费者有利?
消费者对生产者的支配作用是通过消费者在市场上对各种商品及其生产者投货币“选票”。
       消费者购买某生产者的商品,就等于投了该商品生产者及其商品一票。商品卖得越多,他所得的选票就越多,他在市场竞争中就越是处于有利地位。
        消费者是选民,生产者为取得更多选民的支持,就会想尽办法改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生产出更多物美价廉的商品,以讨好消费者。因此,从整个社会角度看,消费者合法 权益的实现,就能够保证社会经济资 源的有效配置,使人、财、物力配置到效率最高的部门和地区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范围
(1)只适用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三个领域, 不适用于商事领域。
(2)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案例分析
某甲从商店购买了一台收音机,回家后,发现该收音机有质量问题,但检查时将收音机某一零部件弄坏。某甲以收音机质量有问题为由,要求商店退货。而商店以收音机已损坏为由,拒绝退货。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你打算怎么办?
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寻求以下途径解决:
如果商店设立投诉部的,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投诉、面对面投诉、或者书面投诉的方式与店方的投诉部门协商解决。
        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还可以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与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的职能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等申诉。
消费者协会的七项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括:
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聘请,
担任法律顾问;
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解答关于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
法律事务的文书;
……
时间 地点 购假品名 总价 结果
1995/9/25 北京某商店 假“福达尔”票夹18个 2970元 供货商诬陷:你拿样品让我进的货。后仅赔1000元
1995/10/25 某购物中心 假“皮尔卡丹”皮夹2个 360元 加倍赔偿,另付20元车费
1995/10/26 某百货公司 假“宾奴”票夹3个 510元 供货商称:“这儿查出来,我再发货到内蒙古。”
1995/10/29 某购物中心 假“佐丹奴”皮带1条 78元 加倍赔偿,另加100元奖励
1995/11/2 某购买大厦 假“曼克顿”腰带6条,假“宾奴”腰带1条,假“依士高”皮带3条 1020元 被拒绝加倍赔偿,在百货部办公室还遭威胁:“你信不信我弄死你。”
1995/11/3  某百货商店 欲买假“沙驰”手袋未得 2200元 被收款员认出并提醒售货员:“小心,别让坏人钻了空子。”

情景再现:
中学生小陈到某电脑公司,看中某品牌MP3。营销员见状,立即热情地向他介绍说:“这款MP3内存是128M、容量大,耳机音质一流等等产品情况。”小陈十分高兴,于是买了下来。用了一星期,MP3再也不响。经有关部门鉴定,此MP3是劣质产品,内存是64M。小陈爸爸知道以后,决定要帮助小陈对销售该MP3者采取行动……
探究:小陈的爸爸处理这件事可能会采取哪些方式,请写出两种并予以简要评价。
1、自认倒霉,花钱买个教训。
评价:是缺乏法律意识的表现,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找商家交涉,要求退换MP3。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评价:是消费者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当小陈和他的爸爸到电脑公司要求退换时,营销员却认为是小陈使用不当所致,不能退换。并要求小陈出示发票和保修卡,才可以维修。可是,小陈当时根本就没有拿到发票和保修卡。
情景再现:
1、请运用所学知识,评价电脑公司营销员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2、试分析小陈的合法权益为什么得不到维护?该怎么办?
1、电脑公司不开发票,是违反了《税法》的有关规定,未能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是偷税漏税的行为。而且欺骗消费者销售假冒产品,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也是违法的。
2、小陈未能索取发票和保修卡,是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的重要原因。因为发票和保修卡是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
小陈和他的爸爸又一起来到了当地消费者协会。接待他们的是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李某。
说一说:假设你就是李某,你打算用哪些途径来维护小陈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向有关部门反映。
2、受理消费者投诉,进行调查、调解。
3、支持受损害者提起诉讼。
4、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和批评。
小陈和他的爸爸跟随消协工作人员一起来到电脑公司,请求退换MP3。
猜一猜:电脑公司有否给予调换?
电脑公司因小陈拿不出发票,并一口咬定该MP3不是在他公司售出,调解失败。
小陈和他爸爸下步该怎办?请同学们能帮他们出谋划策。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寻求解决的途径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不成
不成
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诉
不成
向法院诉讼
启示:
如:1、学法、知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发票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凭证。
议一议:从小陈的维权之路中你得到哪些启示?
消费者处理不满意所采取的方式
出现
不满意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不采取
行动
采取
行动
采取
私下行动
采取
公开行动
提醒朋友该产品
或卖主的情况
决定停止购买产品、
品牌或抵制卖主
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与经营者协商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国城市消费者权益受损与自我保护情况的调查统计
消费者可以写信或拨打12315,也
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
投诉时要将投诉人自己的姓名、联系
地址、电话以及被投诉单位的名称、
地址、电话等告知消费者协会,并将
受损害的事实即所购产品的名称、价
格、服务内容以及交涉经过陈述清
楚。未经消费者协会同意,不要将原
始发票,单据或实物等票以邮寄方式
交消费者协会,以防证据丢失。

程序
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
的范围包括消费者个人购
买,使用生活消费品或在
服务中发生的有关质量、
价格、卫生、安全、规
格、计量、说明、包装、
广告等方面的问题。

范围
掌握投诉的八要素
(1)要先交涉
(2)要动作快
(3)要实事求是
(4)要合理合法
(5)要证明材料完备
(6)要进行检测
(7)要地址详细
(8)要字迹清楚
消费者投诉信格式
姓 名:       性 别:      职 业:
工作单位:          电 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商品名称:    牌号:       型号:
出厂日期:          价格:
商店名称: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厂家名称: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购买日期:          损失价值:
投诉内容:
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机构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行政机构
司法机构
社会团体
大众传媒
各级政府
工商管理
其他部门
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消费者协会

其他组织
报刊
广播
电视台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1.漫画中消费者的哪些权利受到了侵犯?
2.这位消费者的家人应该怎么做?
答案:
1.侵犯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2.作为消费者的家人,此时应该:
协商
调解
申诉
仲裁
诉讼
专家意见
1、《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赔偿额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受到损失。因此洗衣店在洗涤过程中造成衣服毁损的。赔偿额应相当于顾客的实际损失,即衣服售价扣减折旧费后的价值。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公交公司作为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应充分考虑到服务作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必定存在的找零问题,应提供便民服务,应此“不设找零”属不合理的规定,其内容无效。
3、如果特价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不管是否是否属于“三包”范围内,消费者都有权要求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如因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生产者、销售者还要对受害人的损失负连带责任。
4、法律规定,消费者离开商场后,如果确实能证实商品的确短斤缺两,经营者应该补足商品的数量或退还不足部分的货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最低消费的设定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上海重新修订消法聚焦四大消费权益
同样是东芝笔记本电脑的质量问题,美国人获得巨额赔偿,我国消费者却所得甚少;同样是三菱帕杰罗的用户,国外消费者能享受“召回”,而我国消费者只能“受欺负”……在过去的一年中,因为法律保护不力,我国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事件频频发生。针对这种情况,上海消协重新修订了《条例》,新增了四方面内容:大宗消费品或服务受欺诈可加倍赔偿;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损害等可获精神赔偿;严重缺陷商品应召回并停止服务;建立公告等制度对侵权事件防范于未来。
两者的区别
(1)第1条规定的是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时受损害的情形下,此时生产者不在被告之列,消费者只能起诉销售者,不能径直向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若实属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之责任,则由赔偿后的销售者向其追偿。这里坚持了合同之相对性规则(《合同法》第121条)。
解决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
                         ——民事主体及追偿制度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补充说明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得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两者的区别
(2)第2条规定的是产品责任即“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问题。应注意的问题有:
a. 本款保护范围不仅包括消费者(与销售者存有合同关系),而且扩大到了第三人,即“其他受害人”(与销售者不存在合同关系);
b. 此时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二者可以是共同被告。这是最不同于第1 条的地方;
c. 至于生产者与销售者其中一人或共同承担责任后、事后查明是谁的责任,最终就由谁承担责任,这里就会有一个代位追偿权发生的问题。如果事后查明不可归责于生产者或销售者,而是可归责于仓储者或运输者,则前者可向后者追偿(《民法通则》第122条《民通意见》第153条)。但是,消费者绝不可以径直请求仓储者或运输者赔偿。
经营者对应的两种责任
(一) 产品瑕疵责任
性质:合同违约责任
条件: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责任方式:销售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如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销售者承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或供货者责任的,销售者可以追偿。
经营者对应的两种责任
(二) 产品缺陷责任
概念: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给使用者、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归责原则:
生产者:严格责任——特殊侵权责任
销售者:过错原则——一般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侵犯人身权的民事责任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用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侵犯财产权的民事责任
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
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有欺诈行为的 ,双倍赔偿
如何保护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
个 人
国 家
社 会
经 营 者
提高维权意识
学法、懂法、用法
了解维权的途径
立法保护
司法保护
舆论监督
消费者协会
提高质量,搞好售后服务
讲诚信
合法经营
消费者不文明行为当戒
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和市场的日益繁荣,消费者的地位和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但仍有个别消费者不珍惜自己的形象,做出一些不文明、不道德的举动。

1.损坏购物环境
2.顺手牵羊
3.索赔漫天要价
4.钻“承诺”的空子
5.秽语中伤服务员
如何看待这种“打假”行为?
2003年4月13日,自称为川内著名专业打假人士的刘某在成都某知名食品销售公司第57分场见其出售的标识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保健食品“茅台不老酒”,酒的外包装的“说明书”和“合格证”上未标明该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及有关注意事项,知道这不符合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便购买了一盒,售价259元。购买后未饮用。后向法院起诉称该酒标签和说明书上内容违反规定,依卫生部卫法监发(1999)第579号文件的精神,属不合格产品,系欺诈消费者行为,侵犯了其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所享有的知悉权,诉请法院依《消法》第四十九条判决被告退还货款,自愿放弃双倍赔偿,并要被告在新闻媒介上公开向其赔礼道歉。
法院判决
其一、刘某购买“茅台不老酒”的目的不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而是为了索赔或监督,因此其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称的消费者,当然不能用该法来调整此纠纷。
其二、被告所售“茅台不老酒”在包装标识上虽有欠缺,未按规定标注必须标注的内容,但经营者对其并未作虚假说明,即未将未经批准为卫食健字的商品宣传为保健食品或将此商品宣传为彼商品。原告无证据证明被告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情形,无证据证明其所购酒品在形式与内容上的不一致及形式之外的质量上的瑕疵。因此被告所售酒品包装标识上的欠缺说明不属虚假说明情形,形式上的不合格不等于质量上的不合格。因此被告出售外包装有瑕疵的保健酒并不是欺诈行为。
其三,被告购买该酒后并未饮用,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后果,无损害即无赔偿,被告对原告也无需承担包括赔礼道歉在内的任何民事责任。故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b)、遵守社会公德,维护他人的合法权           益
(a)、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是法制社会的基本原则
活动设计—— 编写“中学生消费者维权手册”
活动目的  本活动结合中学生的消费情况和消费特点,以及在消费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编写该手册。通过编写该手册,强化中学生的维权意识,增强维权能力,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活动过程  按照“消费实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编写手册”的步骤进行。

消费实践:讨论中学生有哪些消费。如:购买学习用品、购买早点和零食、自己购买服装、购买赠送他人的礼物、花钱修自行车、乘坐公交车、购买流行歌曲磁带和光盘、旅游和参观、网上购物等。
发现问题:在中学生进行消费时,曾经出现过哪些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问题,可能还会出现哪些问题,将问题分类汇总。
 
解决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小组进行讨论,并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找出解决办法,可以从自身、经营者、生产者几个方面去考虑。
编写手册:手册的编写可以分为几个章节,如:我们的消费、侵权的表现、享有的权利、维权的途径、文明消费者等。每章节的内容要具体,有理论、有事例、有学生自己的分析与建议。学生的维权建议一定要具体、有针对性、易于操作。形式上,可以根据学生的能力有所不同:可以做成网页的形式,可以做成幻灯片的形式,也可以做成手抄报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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