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鑫福相伴(优享25)终身寿险(分红型)——低利率时代的稳健财富之选
一、开发背景:低利率环境下的必然选择
(一)利率下行成为新常态
2025年5月,中国金融市场迎来新一轮利率调整。多家主要银行在5月20日前后陆续宣布下调存款利率,最大降幅达到25个基点,一年期存款利率降至0.95%,五年期降至1.3%。与此同时,10年期国债收益率跌至1.66%,接近年内低谷;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出现同步下调,1年期和5年期以上品种双双下降10个基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国有大行均参与了此轮降息。
这一系列利率调整并非偶然。自2020年以来,全球主要经济体为应对经济增长压力,普遍采取宽松货币政策,利率水平持续走低。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也面临着相似的宏观经济环境。利率下行不仅是短期政策选择,更是长期发展趋势。在这种背景下,传统储蓄方式的吸引力不断减弱,居民财富保值增值面临新挑战。
(二)分红险的历史演变与市场定位
从国际市场经验看,在低利率环境下,分红型保险产品往往成为保险市场的主流选择。以香港市场为例,根据香港保监局2021年年度长期保险业务数据显示,分红险在寿险业务中占据重要地位。这种产品结构能够更好地适应利率波动,通过保险公司的专业投资管理,为客户提供相对稳健且有潜力的长期回报。
回顾内地市场,分红险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重要阶段:2000年,我国市场上出现了第一款分红保险产品;2002年以后,分红险保费收入逐年增长;2009年至2012年期间,分红险市场占比一度超过80%,成为市场绝对主流。然而,2013年至2023年这十年间,随着定价利率4.025%/3.5%的传统险产品受到市场追捧,分红险的市场占比有所下降。
当前,随着利率环境变化和监管政策调整,分红险再次迎来发展机遇。从政策导向看,浮动收益型产品被多次提及。《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1号)和《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金发〔2024〕18号)均明确提出,要“推进产品转型升级,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并“鼓励开发长期分红型保险产品”。
(三)分红险的基本原理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产生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身保险产品。根据《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保监发[2015]93号),分红险具有三重核心利益:
保障利益:保险合同明确载明,客户可以享有的确定人身保险保障,这是保险合同的基础。
保证利益:保险合同签订时已明确的客户可以享有的确定收益,这部分收益不受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影响。
浮动收益:保险公司派发的分红,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收益不确定,但客户可以与保险公司共享市场发展红利。
与传统险相比,分红险在保证利益和人身保障的基础上,增加了浮动收益部分,形成了“保证+浮动”的双重利益结构。这种结构既提供了基本保障,又保留了分享保险公司投资成果的机会,在利率下行环境中更具吸引力。
二、选好产品就是选好公司:中国太保的综合实力
(一)雄厚背景与稳健经营
选择分红险产品,本质上是选择保险公司的长期经营能力和投资实力。保单持有期往往长达数十年,分红水平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对保险公司的背景实力要求更高。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太保”)作为行业领先的保险集团,具备多方面的综合优势。
中国太保成立于1991年,至今已有30余年的发展历史。公司是“A+H+G”三地上市的金融保险集团,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太保持续14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展现了雄厚的企业实力和稳健的经营能力。
(二)卓越的投资能力
对于分红险而言,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水平会直接影响可分配盈余,进而影响分红水平。中国太保在投资领域表现出色,无论是短期、中期还是长期,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短期来看,2024年上半年,太保投资业绩继续保持上市同业领先;中期表现上,太保业绩长期保持同业上半区;长期视角下,近10年投资业绩在上市保险公司中排名第一,且波动率最低。这种稳定的投资表现源于太保专业的投资团队和科学的资产配置策略。
太保的投资项目也体现了其战略眼光和社会责任。早在2008年,太保就投资京沪高铁股权计划40亿元,积极参与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又审批通过投资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铁路发展基金300亿元,全力支持国家高铁事业。此外,太保还投资了中国商飞、中芯国际等代表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高科技企业,既获得了良好的投资回报,也为国家产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三)领先的红利实现率
红利实现率是衡量保险公司分红险经营水平的重要指标,反映了实际分红与演示分红的比例关系。根据公开数据,太平洋寿险过去十年平均红利实现率达到122%,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体来看,2015年至2023年间,太保的现金分红产品红利实现率保持在105%-150%的较高水平。
2024年,尽管市场环境复杂,太保主力分红险的红利实现率仍达到57%(其中“鑫红利”产品实现率达151%),与同业公司相比表现突出。这充分体现了太保在分红险经营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对客户承诺的重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红利实现率代表过去的实现情况,不保证未来实现水平。保险监管部门也明确规定,除向投保人提供红利通知书和在公司官方网站披露红利实现率外,保险公司不得向公众披露或者宣传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经营成果或者分红水平。
三、太保鑫福相伴(优享25)终身寿险(分红型)产品详解
(一)产品概览
“太保鑫福相伴(优享25)终身寿险(分红型)”是一款结合了终身保障和财富增值功能的保险产品。该产品面向出生满30天至70周岁的客户提供保障,保险期间为终身。缴费方式灵活,支持趸交、3年交、5年交和10年交多种选择,适应不同客户的财务规划需求。
(二)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和缴费情况,按以下规则给付:
若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身故:
未满18周岁:按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
18-40周岁:交费期满前,按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交费期满后,按已交保费×160%、现金价值和有效保险金额的较大者给付
41-60周岁:交费期满前,按已交保费×140%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交费期满后,按已交保费×140%、现金价值和有效保险金额的较大者给付
61周岁及以上:交费期满前,按已交保费×120%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交费期满后,按已交保费×120%、现金价值和有效保险金额的较大者给付
若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按已交保险费给付
特定客运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以乘客身份乘坐合同约定的特定客运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且身故时未超过70周岁,除给付身故保险金外,还将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特定客运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
(三)产品特色
保障增长,利益稳健:有效保险金额每年按1.75%确定递增,持续终身,有助于缓解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影响。
终身分红,双擎驱动:客户有权参与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应将不低于分红业务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投保人。这种“保证利益+浮动分红”的双重驱动模式,为客户提供了更稳妥的财富增值路径。
意外呵护,额外保障:为18-70周岁的被保险人提供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保障,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定向传承,爱佑后代:客户可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明确受益顺序与份额,有助于实现财富的精准传承,避免继承纠纷。
(四)保单红利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客户有权参与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红利分配方案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因此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客户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红利领取方式之一: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保险公司,按每年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于客户申请时或合同终止时给付。
购买交清保额: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购买基本保险金额,这部分称为交清增额基本保险金额,自该保单周年日起生效且参加分红。选择这种方式,可以使保障额度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长。
若客户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默认按“购买交清保额”方式处理。
四、承保规则与投保示例
(一)承保规则
“鑫福相伴(优享25)”的保险费为1000元/每份,不同缴费方式有相应的最低投保份数要求:趸交100份、3年交50份、5年交30份、10年交10份。投保年龄和缴费方式也有一定关联,如10年缴费方式限0-60周岁投保。
对于特殊人群,如未成年人、家庭主妇(夫)、离退休人员、青年学生、待业人员等,产品设置了相应的首期保费限额。此外,根据投保金额和被保险人年龄,可能需要进行体检或提供财务资料。例如,同一被保险人所有长期险种累计寿险风险保额大于1200万元,或本险种及鑫相伴系列产品累计首期保费超过一定限额时,需要提供财务资料并进行生存调查。
(二)投保示例
以40周岁的李女士为例,她为自己投保“太保鑫福相伴(优享25)终身寿险(分红型)”,选择5年交,年交保费100,000元,红利领取方式选择“购买交清保额”。以下是她的主要保单利益:
身故保障:缴费期满前,身故保险金为已交保费的一定比例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缴费期满后,为已交保费的一定比例、现金价值和有效保险金额的较大者。根据李女士的年龄,对应比例为:40周岁及以下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交通意外额外保障:70周岁及以前,若因特定客运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给付50%的基本保险金额。
红利分配: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若选择购买交清保额,红利将转化为交清增额基本保险金额,增加身故保障额度。
(三)利益演示
根据产品的利益演示(注:演示基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假设,不代表历史业绩或未来预期,红利水平不保证):
保证利益部分:有效保额每年以1.75%固定递增
红利演示部分:通过购买交清保额,进一步增加保障额度
以李女士的案例看,在红利演示情况下:
第5个保单年度末,累计保险费50万元,合计现金价值(退保金)约29.5万元,合计身故保险金约71.2万元
第10个保单年度末,合计现金价值约57.3万元,合计身故保险金约75.9万元
第30个保单年度末(李女士70周岁),合计现金价值约106.1万元,合计身故保险金约106.1万元
第60个保单年度末(李女士100周岁),合计现金价值约269.0万元,合计身故保险金约269.0万元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红利演示,选择5年交费方式,第8个保单年度起,生存总利益(现金价值)超过已交保费;第9个保单年度起,现金价值以约3.1%的速度增长;至客户69周岁左右,现金价值达到累计保费的2倍;至89周岁左右,达到累计保费的4倍。
五、客户画像与销售说明
(一)目标客户群体
“鑫福相伴(优享25)”主要面向40-55周岁、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客户群体,包括:
企业主、高管等经营人士:面临企业经营导致的家庭现金流问题,需要为家庭经济支柱可能失去挣钱能力的情况提供保障
全职太太、中产阶级:有闲置资金可用于长期投资,但缺少足够的精力和专业技能进行复杂投资,希望通过保险实现中长期资产配置目标
有品质养老需求的人士:关注国内外优质的医疗健康资源,需要品质养老金和高端养老资源
有财富传承需求的人士:希望给后代提供终身的现金流,或进行子女婚前财产规划
这些客户通常具有以下特征:偏好长期稳健投资;投资风格既希望稳健又期待合理回报;保险意识较强,与保险销售人员的关系度较高;对保险产品不排斥,愿意通过保险工具解决财富管理、风险保障和传承规划等问题。
(二)产品定位与销售策略
在低利率时代,“鑫福相伴(优享25)”定位为一款兼顾保障与财富增值的终身寿险产品。它既可以作为家庭保障的基石,应对身故风险;也可以作为长期储蓄工具,通过时间的复利效应实现财富增长;同时,还可以作为传承规划的工具,实现财富的有序传递。
销售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产品的以下价值点:
在利率下行环境下,提供“保证+浮动”的双重利益机制
有效保险金额的确定增长,提供稳定的利益预期
中国太保的综合实力,为分红实现提供坚实保障
灵活的红利处理方式,满足不同客户的偏好
作为资产配置组合中的稳定器,平衡整体投资风险
六、投资策略与风险提示
(一)资金运作原则
中国太保为履行“鑫福相伴(优享25)”项下的保险责任,依照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分红保险专用账户进行资金运用。公司的资产配置以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为原则,根据投资账户的负债特性和投资目标,综合考虑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主要投资风险,合理配置大类资产。
公司通过科学的风格化资产组合,最大限度提高投资账户的资产和负债在收益成本、期限结构以及现金流上的匹配度,追求投资收益的长期、稳定增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投资收益。
(二)重要风险提示
分红不确定性:保单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可能为零。红利演示是基于保险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
中途退保风险:保险合同前期退保可能导致损失,适合长期持有。
免责条款: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仅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红利实现率不代表未来:过往分红数据是重要参考,但不保证未来分红水平。
投资风险: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风险。
结语
在当前低利率、资产荒的经济环境下,“太保鑫福相伴(优享25)终身寿险(分红型)”为寻求稳健财富增长的客户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选项。它结合了终身保障、确定增长和浮动分红三重功能,通过保险公司的专业投资管理,帮助客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产的长期保值增值。
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上市的产品,“鑫福相伴(优享25)”也体现了中国太保响应监管导向、推进保险产品转型升级的努力。对于有长期财务规划需求、注重资产安全、同时又希望适度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客户而言,这款产品值得认真考虑。当然,每位客户都应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保险需求,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做出最适合自己的保险决策。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