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营销员讲保险法的目的
让营销员了解保险法
让营销员了解保险越来越重的地位
让营销员增加更多销售保险的信心
让营销员对公司的规范经营、投资运营、发展未来拥有更加美好的憧景。
让营销员在展业过程中懂法、知法、守法
为营销员提供更多更好拜访客户的契机,并更好的对客户的疑义进行处理。
“保险业将成我国支柱性行业”
1979年—2007年保费从2.8亿—7035亿元,年增长30%。
2008年9784.1亿元,较上年增长39.1%,是2002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
保险深度将会从2007年2.8%—2008年3.5%,预计2021年的7.5%,达到目前世界的平均水平。
保险环境
保险主体:机构林立、百家争鸣
从业人员:从无到有、百万大军
运营管理:范围过窄、渠道狭隘
保险监管:手段薄弱、监管空乏
广大客户对保险环境的顾忌
广大客户——担心
现在保了行,以后理赔难
现在这个样,未来会咋样
真遇到问题,没地方说理
有地方说理,没手段治理
我国保险立法的历史演变历程
新法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二)坚持科学发展,完善保险经营规则
(三)坚持防范化解风险,强化保险监管
(四)坚明确持规范市场秩序,法律责任
现在保了行,以后理赔难
现在这个样,未来会咋样
真遇到问题,没地方说理
有地方说理,没手段治理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一、明确保险合同成立生效时间
二、保险人理赔的程序和时限规定
三、免责条款的提示和说明,免责权利的限制等
四、保险人不得随意解除保险合同
五、不可抗辩条款
案例分析(一)
2003年8月26日,家住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张女士交了50元钱给王小华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人身平安保险,保险期间为2003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04年8月31日止,合同约定: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3000元。同日张女士取得了保险公司出具的收据。2003年8月31日,王小华在村头新修的公路边玩,不慎落入积水坑,抢救无效身亡。事后,张女士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王小华是在2003年8月31日溺水身亡,然而他投保的险种的起保时间是从2003年9月1日开始,也就是说,虽然王小华已经于8月26日交费,保险合同成立,但还没有达到合同的约定时间,因此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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