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保险网,保险资料下载

您现在的位置是:万一网 > 早会经营 > 保险行业

关于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和协助执行的工作指引4页.docx

  • 更新时间:2023-10-20
  • 资料大小:23.9KB
  • 资料性质:授权资料
  • 上传者:wanyiwang
详情请看会员类别或者付款方式
    
内容页右侧
资料部分文字内容: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川高法〔2023]194号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辖内各分局、各人身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为深入贯彻依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完善我省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的执行,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研究,制定《关于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和协助执行的工作指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层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特此通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口为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与协助执行工作,保证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及时执行,保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执行协助(一)人民法院因办案需要,依法要求保险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以下简称保单财产利益),包括现金价值、个人账户价值、红利、满期金、生存金、保险赔款等,保险机构应当积极协助配合。

(一)保险机构应当制定协助执行有关管理制度,理顺法律合规、客服、运营等部门协作程,并做好客户投诉处理和声誉风险管理。(三)保险机构应当确定协助执行的对接部门、对接人员,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由其统—提供至人民法院。(四)人民法院要求协助的执行事项,对应保险机构无相关业务或者处理权限的,应当尽量通过内部渠道协调处理。如内部流转确有困难的,该保险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有权办理相关业务的单位信息(包括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告知人民法院。二、办理亲程(一)形式要件人民法院现场执行的,不得少于2人,送达协助执行文书时,应当出示执行人员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协助执行通知书应当载明执行案号、执行依据、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身份信息、保单信息等,并载明执行人员(包括承办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通过邮寄或电子方式送达协助执行文书的,应当一并提供上述证件及文件材料。(二)保单查询人民法院可以向保险机构查询被执行人所涉保单及享有保单利益的情况。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协助执行文书上列明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反馈查询结果。协助执行文书上虽未明确,但保险机构认为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事项,如涉及多方主体、多份保单或者未成年人等,应当及时与人民法院沟通。保单查询期间,原则上保险机构不得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若需要通知的,须经人民法院同意。

对于涉案保险机构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保单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提交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协助统一查询。(三)保单冻结及扣划1.被执行人为投保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或扣划归属于投保人的现金价值、个人账户价值、红利等保单利益。被执行人为被保险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或扣划归属于被保险人的满期金、生存金等保单利益。


您为本资料打几分?评价可得2积分。积分有什么用?请看这里
用 户 名:
 您还未登录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内容:
完善左边的评价,这会帮到更多的用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已输入0个字,评价五个字以上方可成功提交。50字以上优质评价可额外得10分
以下是对"关于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执行和协助执行的工作指引4页.docx"的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会员类别 | 文件上传 | 法律声明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嘉兴开锁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