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月9日讯(记者 郭伟莹) 保险公司股东“一股独大”的时代或将消逝。近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引起行业关注的是,《办法》对所有保险公司股东实行分类监管,并划定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为1/3。
根据中国网财经记者的梳理,《办法》实施后,36家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将面临调整,包括27家寿险公司和9家财险公司。从监管重点来看,专家则表示,《办法》政策倾向性明显,主要针对中小型、股权市场化的保险公司,尤其对保监会日前重点监管的几家保险公司的影响较大。
上证报记者9日获悉,保监会日前下发《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跨京津冀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办法>及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跨京津冀经营备案管理试点办法>及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天津和河北三地开展保险公司和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跨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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