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大纲
关于“法”的简要解析
保险法的产生、定性与定位
现代法律体系的构成
寿险与民商法
一、关于“法”的解析
权力
秩序
公平
二、保险法的产生、定性与定位
《保险法》产生:
贸易——商品经济下产生和发展。
从《汉谟拉比法典》至英《1906年海上保险法》
保险业的发展:
海上保险、陆上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再
保险等,相应保险法规相继出台。
《保险法》定性与定位:
四、寿险与民商法
寿险与民商法的关系
寿险与代理
寿险与财产
寿险与合同
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保险法是传统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规定都渊源于民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我国于1986年颁布,于198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民法通则》是我国民商事领域的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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