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上海阿婆获得700万拆迁款,400多万给小儿子200多万给大儿子,两个女儿各分50多万,自己无钱养老大儿子和女儿拒绝赡养。
大儿子和两个女儿认为母亲一直私自贴补小儿子,拒绝承担赡养责任,成阿婆对当初分配动迁款一事非常后悔,最终法院调解:各子女均付给成阿婆赡养费每月800元。
律师提醒:财产合理分配——显性财产均分,隐性财产定向传承。不要将养老和传承混为一谈!
案例二:老年人自主管理财产、子女不得无理阻碍——徐某诉许某保管合同纠纷案
高龄老年人徐某的老房拆迁后便同其子许某共同生活,并将70万元积蓄交给许某代为保管,同时明确表示该笔积蓄用于徐某自己日后养老就医。后来,徐某、许某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徐某不再希望许某代为保管积蓄,要求许某返还70万元。许某拒绝返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许某返还70万元。
美好晚年第一步:管好我们的养老钱!
促成话术:
养老金需要具备的特点:安全性、专属性、与生命等长的现金流,所以养老金不能是大额现金,不能是银行存款,也不是房产,而是放在能提供以上特点的地方,社保和商业保险是最佳组合,社保我们说了不算,但是商业保险可以按需规划,我们规划出来的养老金未来也可能就是孩子的救命稻草和最后的底气,帮助孩子应对婚姻、债务对财产的影响,不管我们有多少可以用来养老的财产,这个账户都是最重要最安全的养老钱,不被别人惦记和挪用的养老钱。
案例三:
1.80后独生子照顾生病的父母 至今也未结婚,父亲脑梗塞 母亲脑出血,这样一天24小时的照顾已经持续6年。男子: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 也要为父母的晚年保驾护航。
2.濮存昕,家人相继离世,如今71岁不敢老去,只因还要照顾年迈的母亲!
案例四:九旬老人去世后被发现与小38岁保姆结婚,养女起诉判婚姻无效败诉
辽宁锦州一位九旬老者赵德忠在去世后被曝出与保姆结婚,令家人感到震惊。这位老人于去世前与一名相差38岁的保姆登记结婚,导致其房产和丧葬费被转移至保姆之子名下。赵德忠的养女赵永秋对此表示不满,随即报警并将民政局诉至法院,要求宣判父亲与保姆的婚姻无效。
近期,新闻报道了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根据赵永秋和保姆郑秀英(化名)之间的最新情况得知,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赵永秋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赵德忠与郑秀英的婚姻登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美好晚年第二步:规划好自己的养老方式!
促成话术:
少子化时代,提早科学规划好自己的养老金和养老方式,不拖累你爱的人,是我们这一代人迫在眉睫的事情,相较于社会上其他养老机构,**用保单锁定未来入住资格,不管未来我们是否入住养老机构,这笔钱都是最安全的养老钱,将来住或者不住社区,我们拥有主动选择的权利。**优年养老社区既让我们养老无忧,又可以让子女安心,现在对接养老社区入住权还有优惠,抓紧时间给自己预定一个名额吧。
案例五:结婚VS不结婚
1.七年恋爱长跑后女孩重病,未婚关打官司索要20万彩礼。
法院: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共同生活的时长、女方患病情况等因素,法院判决由被告小美及父母返还,彩礼礼金200000元的45%即90000元。
2.女子照顾男友至病逝,生活开销、丧葬费用都是自己支出,男友名下房屋和车辆都是女子购买。男友去世后,房子和车辆因为均是张彬个人名下财产,由继母陈红继承。王丽以继承为由将张彬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即张彬继母陈红(化名)诉至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结合王丽对张彬的生活照顾程度等因素,酌情判定王丽的继承份额为10%,其他份额应由陈红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
律师提醒:两大财产规划实现无忧未来--提早购买养老险和重疾险。
如果结婚:
现金价值及其增值是“隐性”个人财产,伴随自己一生的财富,重疾理赔金属于个人财产
案例六:女儿的嫁妆呢?
女儿要结婚了,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以男方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作为婚房;
李阿姨给女儿准备了50万作为婚嫁金,女儿花了10万用于装修婚房,剩余40万和女婿的10万合在一起,购买了基金,两年后基金账户净值50万。
婚后两年,小两口性格不合,诉至法院离婚,财产进行分割。
房产及增值——归男方所有
房屋装修款——折价补偿(3万)
基金账户——各半(25万)
女儿的50万嫁妆仅回来25万!
律师提醒:用个人财产缴纳保费对应的现金价值及增值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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