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是凭借旅游资源和设施,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招徕、接待游客、为其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等六个环节的综合性行业。旅游业务要有三部分构成:旅游业、交通客运业和以饭店为代表的住宿业。他们是旅游业的三大支柱。旅游业主要通过劳动服务的劳务形式,其行业的基本特征是非生产性的,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旅游业发展现状,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推进,中国旅游市场将从以入境旅游为主导、国内旅游为基础,发展到国内、入境、出境三大旅游市场共同发展。2016年,全域旅游推动旅游经济实现较快增长。全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69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全年全国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为8.19万亿元,占GDP总量的11.01%。旅游直接就业2813万人,旅游直接和间接就业7962万人,占全国就业总人口的10.26%。截止2016年,全国纳入统计范围的旅行社共有27939家,比上年末增长1.2%。
行业风险因素分析,(一)自然灾害,在旅行途中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如台风、地震、风暴、雨雪、滑坡等,会给旅行者或相关工作人员带来意外风险伤害。(一)意外风险,旅游者乘坐交通工具在行驶途中因各种意外而遭遇不测,在住宿期间因设施、保安或者自身原因而造成人身伤害,在品尝美味佳肴时因器皿消毒不良或者食物不洁引起不适或者食物中毒,在游览中可能因景点设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旅行者个人行为不慎而导致的坠落、溺水等,都是旅行者在旅途中可能因各种潜在风险因素导致伤害的常见形式。因旅行者本身就罹患某些疾病,而这些疾病在旅游活动中容易受活动内容而被激发,导致严重个体伤害,如刺激运动导致心脏病发、登山运动导致缺氧等。
保险需求分析,对于我们开拓的客户主体各旅行社、餐饮住宿提供方和旅行平台合作方,主要面临的是政策和监管要求上的风险,以及发生事故后的赔付及纠纷风险。据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者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故旅行经营者应重点考虑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旅游保险要根据旅行者的出行时间来匹配,右侧为业务常用的旅行时间段收费设定标准,对“4-6”天这类的产品,客户出行5天也要投保该档的产品,而不是采取投保2天加3天的产品操作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很好的覆盖客户的履行时间段,让客户获得良好的保障。由于天气、罢工、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等原因而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国内旅行(已办登机手续)每延误 5 小时,可获赔偿 RMB200 元,出境旅行的国内航班(已办登机手续)每延误 5 小时,可获赔偿 RMB200 元、国际航班(已办离境手续)每延误 5小时,可获赔偿 RMB200 元。旅游航空意外保险要根据出行者的出行时间来匹配,右侧为业务常用的旅行时间段收费设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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