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重保障随行,涵盖自驾车意外、公务车意外、客运交通工具意外、航空意外、一般意外以及疾病身故全残保障,为您保驾护航!百万身价彰显,飞机最高400万,私家车/公务车/火车/轮船最高200万,高额的出行意外保障,是您身份的象征!最长——30年安全呵护,保险期间供选择——20年/30年,保障常伴您的左右!平安无事满期给付,保障期满最高给付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115%,让您乐享增值!
投保举例,投保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公司以下约定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①被保险人于年满4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高残,按本合同所交保费(不计利息)×160%给付;(30~40周岁),2.被保险人于年满四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140%给付;(41~60周岁),3.被保险人于年满六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120%给付。
保障责任①: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投保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105%给付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保障责任②: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遭受意外伤害,且在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合同终止,公司累计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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