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团体?指中国境内非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合法团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工会等。团体意外险,企业员工不可或缺的福利,规避员工在生产劳动中出现的意外风险,规避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出现的交通意外,规避员工日常生活中的意外风险,保证企业正常的现金流、保证企业有序经营,产品介绍——产品形态(全保通),附加疾病身故,附加重大疾病,附加公共交通意外,附加险,附加驾乘意外,附加疾病住院,航空意外伤害,列车轮船意外伤害,机动车意外伤害。
投保规则,1、投保人数:1-3类职业最低投保人数5人;4类职业最低投保人数10人;5类职业最低投保人数15人;2、投保年龄:16—65周岁,其中60 周岁以上人员占比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3、重大疾病等待期30天;4、本方案不承担4米及4米以上高空作业;5、主险可单独投保,主险投保后可选择附加险;6、其他未尽事宜详询寿销养专员;2018年成功开拓某银行养老保障管理产品,通过与企业人力资源总接触,了解到该行员工风险管理金需要统一管理并进行稳健性投资,及时向客户推荐我司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封闭式金世计划,帮助客户进行资金管理及投资。后又根据个别银行网点实际情况向客户推荐我司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开放式金世计划。2018年入帐资金5000万,2019年有望开拓更多网点,资金量或能过亿。
【管理意义】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薪酬福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是企业长效激励计划的有效手段;可以使员工在退休后舒适地安渡晚年;帮助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支持】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财税【2009】27号《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例:某国营企业一年总收入1000万,成本(假设只有工资)支出100万,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根据适用税率25%计算出,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税额为900*25%=225万。今年想给该国营企业增加在职工福利费,其他条件不变,根据财税2009年27号文,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许扣除,今年福利费为上年度工资总额100*5%=5万,今年合计成本为105万,在今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提前扣除,今年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895万,纳税额为895*25%=223.75万,节省税1.25万。根据客户保费规模,人数,平均年龄,人均保费通过补C测算模型,必选责任保额(住院医疗保险金)占比:2-5%,可选责任保额(特殊医疗保险金)占比:98%—95%,住院医疗保险金和特殊医疗保险金保费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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