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公司出勤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基础管理和基础训练,逐步提升主管的自主经营能力,实现队伍长期稳定发展,提高行业品牌价值,经过**中支与全体主管协商,共同达成以下自律公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条
全体主管将严格遵守自律公约共同约定的内容,按时参加公司的各项主管会议及各种培训、活动。
二、第二条
主管无法准时参加公司各项会议及培训的,请假必须填写《营销主管请假申请单》,并经营业部经理、中支总经理室批准后方可获假。
第三条
营销主管如遇以下情况可以请假:
一、事假:因事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乐捐100元);
二、病假:因病需休息或治疗可请病假,但病假三天(含)以上需出具医院诊断证明书并经公司确认;
三、婚假:婚假为七天,符合晚婚年龄者可参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产假:参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
五、丧假:配偶或直系亲属身故,可请丧假七天;
第四条
**中支全体主管自律标准如下:
(一)会议期间严禁接听电话,随意走动,手机响铃每次乐捐100元;
(二)迟到或早退:50元/次;
(三)事假:100元/次;
(四)无故缺勤:500元/次;
(五)以上乐捐办法处经理及以上职级主管翻1倍。
第五条
对于不能正常参与公司各项会议、学习、培训的人员,不能晋升为营销主管;
以上所有自律款项用于公司奖励与团队联谊活动,由各营业部统一管理,定期予以公示。
营业部经理签名: 营销主管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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