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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区拓各展业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全省区拓系列基础管理,提升各展业单位的基础管理水平,为人力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经分公司研究决定,从2016年起 ,将更加严格管控“连五累十”出勤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连五累十”定义
1.区拓展业外勤管理办法汇编《过失行为处理作业规定》中对“连五累十”的定义:展业外勤发生连续无故缺勤5(含)次以上,或年累计达10(含)次以上者,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2.本工作通知中对“连五累十”的定义:团队下辖展业外勤当月发生连续无故缺勤5(含)次以上,或累计达10(含)次以上的现象,使团队连五累十人员占比未达标分公司管控目标,给予相关上级主管专项追踪预警、整改述职,持续未改善将给予主管扣分扣款处罚。
二、2016年 “连五累十”出勤管理管理举措
1.预警期:搭建“连五累十”专项预警追踪体系
预警报表:自2016年1月起,分公司区管部每周一发送连五累十考勤预警报表;每月10日下发上月连五累十结果。
2.整改期:出勤重点改善单位专项整改述职
自2016年1月起,每月连五累十占比超过分公司管控目标的展业课或展业区,其课长或区主管都需向直接上级主管进行专项检视述职并提交述职报告。
展业区:“连五累十”占比未达标展业区区主任向所属展业课课长进行检视述职并提交整改报告;
展业课:“连五累十”占比未达标的展业课课长向所属展业处处经理进行检视述职并提交整改报告;
展服室负责人/机构区拓负责人:安排人员追踪单位内未达标课长或区主任按期完成述职工作,并收集提交的整改报告,于每月25日前将所有述职报告以照片形式反馈到分公司区管部考勤岗处。
三、2016年 “连五累十”出勤管理处罚举措
区管部按自然月对连五累十进行追踪,按自然季度对未达标收展员、区主任、课长进行处罚。具体明细如下:
收展员:自然季度内连续三个月涉及连五累十人员,将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区主任:第一次自然季度内连续三个月团队连五累十占比均未达标分公司管控值,全省通报批评;第二次自然季度内连续三个月团队连五累十占比均未达标分公司管控值,按照过失管理规定给予扣2分扣款160元处罚;第三次自然季度内连续三个月团队连五累十占比均未达标分公司管控值;给予扣10分扣款800元处罚。
课长:第一次自然季度内连续三个月团队连五累十占比均未达标分公司管控值,提交500字以上情况说明到分公司区管部;第二次自然季度内连续三个月团队连五累十占比均未达标分公司管控值,按照过失管理规定给予扣2分扣款320元处罚;第三次自然季度内连续三个月团队连五累十占比均未达标分公司管控值;给予扣10分扣款1600元处罚。
四、以上“连五累十”出勤管理补充工作通知要求自2016年1月起执行,执行期间为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