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
中国和美国分别是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和经济实力最强的发达国家。两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时间都不算长,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形成了具有各自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但两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都面临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虽各不相同,但也有不少值得互相借鉴的方面。本文试图对中美两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过程进行分析,研究中美两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同特点。
一、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过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社会保障的地位和作用重新得以确认,国家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1986年颁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1991年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并致力于扩大失业保险范围,提高失业救济标准,调整失业保险期限等等,实施再就业工程。1992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改革工伤保险制度。
1984年以来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力求保证医疗,克服浪费,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负担医疗费用。1988年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开始建立农村社会保险、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等,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目标和原则。
社会保障制度13个社会保障项目:
由国家财政承担的保障项目——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区服务 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承担的保障项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保险 由单位、个人共同承担的保险项目——商业保险(个人投保、企业和单位投保、互助性保险)
(二)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及存在问题
第一、覆盖面过窄。
第二、社会保障项目不够完备。目前我国的失业保险没有覆盖全体失业者和下岗者,失业保险金支付水平较低,不能满足失业者的基本需求。在医疗保险方面,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弊端仍然存在。
第三、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短缺。在中国一些地方的社会福利事业面临服务设备老化、资金缺口大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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