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回访:是整个销售过程当中的重要环节,是销售流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新单回访可以对销售过程进行较好的风险管控,对销售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及时弥补和修正,并通过高品质的回访服务展现公司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专业服务形象,以有效改善客户体验,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公司新单回访采用集中业务操作模式,由总公司运作部客服热线统一呼出,分公司运作部负责完成回访中所发现问题的处理及协助总公司对新单进行补访工作,总公司对分公司回访及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确保公司新单回访工作的一致性和回访服务品质的统一;公司对保险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新业务、个人补偿型医疗保险新单业务实施100%回访;对于网电业务渠道通过电话方式向客户销售的一年期短期意外险不进行回访;回访对象为投保人本人;回访应在犹豫期内完成;新单电话回访须采用公司的回访系统进行,同时进行全程录音,录音保存期限遵循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回访作业要求:拨打频率:执行“2天内拨打3次”,具体拨打频率根据业务量和人力情况进行调整,不同时段拨打(含非工作时间),优先拨打首选回访电话,犹豫期内完成电话回访,1、确认投保人是否已经收到了正式的保险合同,2、确认投保人保险合同回执是否投保人亲笔签名,3、确认投保单证是否为投、被保险人亲笔签名,4、确认投保人是否阅读并理解了保险产品说明、投保提示和合同条款的内容,特别是保险责任、免除责任等相关内容,5、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险期限,交费期限、交费频率和交费金额,6、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犹豫期权利及退保产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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