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细则
1、省公司通过检查,一旦该分公司有三个及以上的岗位组训未能配置,该项不得分。
上报1次加1分;报告质量0-1分。
未上报扣1分,上报1次加1分,每月10号后上报不得分,检查与实际情况不符1次扣2分;
未上报扣1分,上报1次加1分,每月10号后上报不得分,检查与实际情况不符1次扣3分;
每上报一个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得2-5分,最高12分。
每月初上报上月下发的四期人力周刊,根据质量情况0—2分。
检查未下发举绩明细者1次扣2分
未上报扣2分;上报一次加2分;
未上报扣1分;上报一次加1分;
每月上报一篇根据质量得1-2分;额外上报根据质量给予于1-2分加分。该项最多为12分。
未上报1次扣2分,上报与实际工作开展不符1次扣3分;全年均上报加5分
未上报1次扣2分,上报与实际工作开展不符1次扣3分;全年均上报加5分
每季度2.5分,在季度分析报告中明确(或单独上报报告)得1分;根据报告反映质量及相关报表体现数据给予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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