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祥逸两全保险
(分红型)
总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8层
2
2
4
内容回顾
课程大纲
开发背景
一、开发背景
国家宏观政策
民众养老现状
巨大市场需求
国家宏观政策
一、高度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
二、鼓励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三、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四、日益加强商业保险的大力发展。
商业保险的繁荣与国家的民生政策紧密相连
民众养老现状
一、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
二、生活品质、医疗技术进步,人均寿命延长;
三、421家庭结构导致中年家庭负担日益沉重;
四、社会养老体系不完善,晚年生活依赖个人。
世界人口结构性质导致了养老金成为世界性难题
巨大市场需求
一、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居民财富日益增长;
二、进入通涨抬升时期,百姓投资观念觉醒;
三、资本市场空前繁荣,年金产品前景广阔;
四、人口老龄趋势显著,养老需求日益突出。
年金养老产品将会是寿险市场的主流
投保规则
2
4
内容回顾
课程大纲
开发背景
产品讲解
二、幸福祥逸投保规则
一、投保年龄:0(出生满30天)—55周岁
二、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88周岁
三、交费期间:1次交清、3年交、10年交、20年交
四、保额条件:投保本险种每份投保单的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保险金额须为1000元的整数倍。
五、保额的计算:
1.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投保时不计算寿险风险保额
2.选择1次交清或3年交的被保险人投保时不计算寿险风险保额
3.年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选择10年、20年期交保险费的投保时以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计入被保险人的寿险风险保额
六、本险种无职业加费
投保规则
2
4
内容回顾
课程大纲
开发背景
产品讲解
三、产品解析
(一)产品要素
(二)产品特征
(三)保险利益
(四)看图举例说明
(一)产品要素
险种类别:两全保险
分红/非分红:分红
投保年龄:0岁(出院且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含)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的零时
缴费期间:趸缴、3年、10年、20年
(二)产品特征:
即投即领,每年领取
年金账户累积生息
60周岁开始每年领养老金
88周岁送祝寿金
高额保障:2.5倍保额
(三)保险利益
1、生存金:
首年度(保单生效的第100天)领取基本保额× 8%
第一个保单对应日后的第100天仍然给基本保额× 8%
第二个保单对应日开始,每年领取基本保额× 8% (直到被保险人59周岁)
2、养老金:60周岁后每年领取基本保额×16%
(直到被保险人74周岁)
3、贺寿金:75周岁后每年领取基本保额×32%
(直到被保险人87周岁)
4、长寿金:生存至88周岁送基本保额×250%
(合同终止)
(三)保险利益
(三)保险利益
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的金额为:
未满十八周岁,返还已缴保险费(不计息);
已满十八周岁,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三项的较大者:
1.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2.5倍;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3.若投保人已交保险费大于被保险人身故时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及养老金等之和,则本项金额为投保人已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及养老金等之和的差额;若投保人已交保险费小于或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时已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及养老金等之和,则本项金额为零。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具有受益权的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0-1696 客服时间:8:30-22:30 杭州澄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 刘玉军律师
万一网-保险资料下载门户网站 浙ICP备11003596号-4 浙公网安备 3304020200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