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单位:
参保人群: 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符合投保规则的单位在职员工,具体以
投保时单位提供的被保险人名单表为准。
投保人数: 8人以上
保险期间: 一 年(可连续投保,且连续投保的后期续保不受等待期限制)
保障项目: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保障责任 | 责任简述 | 保险金额 | 对应保费 | |||||||||
身故保障 (必保)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在合同生效90天后因疾病身故,按照保险金额给付 | 20万 | 年龄 | 男性 | 女性 | |||||||
11—20 | 192 | 96 | ||||||||||
21—30 | 256 | 128 | ||||||||||
31—40 | 368 | 208 | ||||||||||
41—50 | 928 | 560 | ||||||||||
51—60 | 2336 | 1536 | ||||||||||
意外残疾 (选保) | 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含1-10级)及Ⅲ度烧伤,按所对应比例给付 | 20万 | 职业对应的风险级别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200 | 390 | 520 | ||||||||||
意外医疗 (选保) | 因意外伤害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约定每次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90% | 2万 | 职业对应的风险级别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61.44 | 69.12 | 76.80 | ||||||||||
疾病住院医疗 (选保) |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90天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住院治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按90%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 2万 | 年龄 | 职业对应的风险级别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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