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名:75%的人後悔-- 年輕時努力不夠,以至事業無成有一個40歲的人被醫師告知患了絕症,最多再活三年。因此他為了使自己最後的生命更有意義,擬出一個『三年要做十件事』的工作計劃。
其中包括寫一本書、學一門外語、搞一項發明、辨一個工廠、遊30座名山、看50個城市等等,而且計劃後便立即付諸行動。
在過了二年零八個月的時候,10項目標全都完成。當他再到醫院複診時,卻發現是醫師拿錯了病歷,自己根本沒有患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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