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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人寿团个交叉销售管理办法及营销员利益简介19页.ppt

  • 更新时间: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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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个交叉的意义,对发挥各渠道销售团险业务的积极性,实现资源共享、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个险营销员留存率、提升专业服务水平,重要销售渠道,与直销互补,件数多,件均保费低,适中的续保率有利于业务稳定,中小型客户为主,计划相对简单,运作成本低,服务要求相对不高,服务压力小,维护相对容易,整体理赔率一般较低,为参与竞争大中型业务提供支持,非医疗险占比高,打好基础业务结构,为个险渠道提供增员渠道,团单的被保险人是个险准客户的来源,丰富营销员佣金收入来源,提高营销员留存率,为个人业务发展助力,与个险产品互相补充,满足客户不同需求,提高营销员个人作业能力,拓展人脉关系。

营销员资格认定,符合公司营销员相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AU及以上职级人员。接受公司的团险交叉销售业务培训,并通过相关考试;培训的内容包含:团险产品、投保规则、理赔规则、保全规则、团险运作流程、团险技能提升培训。学员须参加基础课程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方可以获得团险交叉销售资格。在过往业务中无不良记录人员;具体按照《关于印发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意人寿个销〔2014〕145号)相关规定执行,当年累计扣分在6分以上的人员不能获得团险交叉销售资格。经登陆公司相关系统,在线上自学并通过相关测试的营销员。

营销员利益,营销员作为雇员福利顾问,在考核期内获得的团险佣金只计入《保险营销员基本制度》个人考核业绩(不计入团队、直辖组、直辖组织、所辖组织、直辖组织、直辖家族等团队考核业绩),且不得超过其维持或晋升考核的FYC标准的40%。营销员作为雇员福利顾问销售的保单不计入件数考核。  雇员福利顾问的团险业务佣金的60%,纳入《保险营销员基本制度》计算各项报酬(除年度精英大奖外),不计入《知识型经理人计划》、《未来企业家计划》、《纳贤计划》等,也不计入总公司个人营销渠道组织的相关竞赛及荣誉表彰等奖项。根据实际情况,营销员作为雇员福利顾问获得的团险业务佣金可计入团险业务渠道为交叉销售单独设立的相关竞赛和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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