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企业家(盈利模式),区域总监基本法利益,区域总监基本法利益,新人签订代理合同的第1-12个月,每月按该新人当月FYC的一定比例,向其直接推荐人计发推荐新人奖。推荐新人奖发放期间,若直接推荐人发生职级变动,该奖项继续按上述规定发放;在核发该奖项之前新人或直接推荐人终止代理合同的,推荐新人奖停发。
解约营销员重新签约的,其推荐人不享受推荐新人奖。若新人签订代理合同后第7-12个月的个人累计FYC达到6000元,且最近一次考核达到业务主任职级维持条件(或当前职级高于业务主任),则在第13个月向其直接推荐人发放1500元的伯乐奖。在核发伯乐奖之前新人或直接推荐人终止代理合同的,不发放该奖励。针对同一个新人,公司只发放一次伯乐奖。
解约营销员重新签约的,其推荐人不享受伯乐奖。管理利益,直辖组津贴 = 直辖组当月FYC×直辖组津贴比例×主管管理品质系数,直辖区津贴,直辖区津贴 = 直辖区当月FYC×直辖区津贴比例×主管管理品质系数,责任津贴 ,责任津贴 = 责任津贴基数×举绩人力系数×主管管理品质系数。
若区域总监或高级区域总监的团队当年季均有效人力达到200人(含)以上,团队年度FYC和季均有效人力的年增长率均达到7%(含)以上,且直辖区季均有效人力和年度FYC在团队中占比达到1/(n+1)(含)以上,则按照团队年度FYC的一定比例计发团队进步奖。其中,n为平级区数量,直辖区业绩和人力包含平级回算,培育第一年回算100%,培育第二年回算70%,培育第三年及以后回算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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