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分公司本部“改作风 树新风”活动方案
Chp1
活动目的
Chp2
机构设置
Chp4
检查评比
Chp5
工作要求
Chp3
活动要求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省分公司本部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机关党委将在本部开展“改作风、树新风”专项活动。
一、活动目的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分公司机关作风建设得到了改善和加强。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不断增强服务基层、服务销售、服务客户能力,省分公司机关党委将通过开展“改作风、树新风”专项活动,采取自查自纠、检查督导、评比通报等措施,严肃纪律,规范行为,进而建立作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促使省分公司本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能明显提升、员工行为明显规范、服务基层明显加强。
成立改进本部工作作风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检查评比。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组长由**同志兼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监察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督促、检查和通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公司日常管理各项规定要求,“改作风、树新风”专项活动主要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三、活动要求
(一)工作环境
(二)会议秩序
(三)着装仪表
(四)用餐管理
(五)出勤纪律
(六)工作效率
1.员工办公桌面物品须摆放有序、整齐美观,最多摆放两盆植物,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员工私人物品需放置在抽屉或文件柜内,更换的衣服要放置到衣帽间或衣柜内,不得随意摆放在办公桌椅上。
3.待处理文件和已处理文件不得散放于桌面,须及时存放到文件架或资料柜内;重要文件、资料要随时存放,注意做好保密。各类文件、单证、资料、书籍、印刷品等要分门别类存放,及时整理入柜。
4.本部所有办公区域(包括各独立办公室)、内部公共场所(包括会议室、活动室、电梯间、楼道、食堂、洗手间等),一律禁止吸烟;如有客户或外单位人员来访,不得相互敬烟,对吸烟者要及时给予禁烟提醒。对于在非指定地点吸烟的员工,公司首次处以50元罚款,对两次以上者处以200元罚款并在省分公司本部通报批评。
(一)工作环境
(二)会议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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