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新政策解读
营销人员管理处
2014年10月
《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9月25日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税收优惠新政
税负优惠时间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税负优惠范围
现行政策对月佣金收入低于2万的营销员免征营业税,新政策下营销员缴纳营业税的免征税范围扩大至月佣金30000元以下;
二、新政策要点解读
三、新政税负影响演示
下表为受新政影响的月佣金收入税负变动和税后所得变动情况测算:
(说明:表中税后所得的增加额要小于营业税及附加的减免税金额,主要是因为对营销员减免的这些营业税款要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营销员A本月佣金4000元,则应纳税金总额320元,税后所得3680元
示 例 一
营业税及附加:月佣金4000元,A不需缴营业税及附加。
个人所得税:扣除40%展业成本和定额扣除数后,A的个人所得税为320元。
综上,A当月应实际纳税320元,税后所得为3680元。
新政策实施前
营业税及附加:无变化
个人所得税:无变化
综上,本月应实际纳税320元,税后所得为3680元,较之前无变化。
新政策实施后
示 例 二
营业税及附加:月佣金27000元,需要缴营业税及附件1485元。
个人所得税:扣除40%展业成本和定额扣除数后,B的个人所得税为2354元。
综上,B本月应实际纳税3839元,税后所得为23161元。
新政策实施前
营业税及附加:月佣金30000元以下,B不需要缴营业税及附件。
个人所得税:扣除40%展业成本和定额扣除数后,B的个人所得税为2592元。
综上,B本月应实际纳税2592元,税后所得为24408元,较之前增加了1247元。
新政策实施后
营销员B本月佣金27000元,应纳税金总额2592元,税后所得244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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