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佣金计算前准备
佣金计算前必须完成所有违约金项目的录入,目前系统允许操作的违约金项目包括业务推动费、业务推动费(已发项)、活动违约金、宣传品费。
各营业区须在每月10日前将本机构当月活动违约金情况,标注每笔违约金产生的原因、金额、工号及涉及人员,经各营业区经理签字确认后,上报中支营销部人管岗。中支营销部人管岗统一汇总审核确认后上报分公司。具体加扣款项目规定如下:
1、业务推动费
公司下发的以现金为奖励内容的业务推动方案,由中心支统计岗核算完成后,报中心支营销部、财务部、中心支总经理审批,批准后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在系统中进行加款操作。
2、业务推动费(已发项)
以实物为奖励内容的业务推动方案,必须按照国家税法相关规定,与佣金进行合并纳税,审批流程同现金奖励。审批通过后,营销员佣金管理岗以“业务推动费(已发项)”项目在系统中进行操作。
3、活动违约金
为规范营销员到公司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营销员对客户的服务质量,避免误导客户的现象发生,特设此项目。
4、宣传品费
用于因营销员方案未达成而产生的扣款费用。
此项目为中支系统操作项目,营业区不得上报。
5、所有加扣款项目均由中支统一汇总上报,分公司统一操作,中支无操作权限。
二、佣金发放
每月佣金计算完毕核对无误后,营销部人管岗将明细交至财务,转帐支付,发放时间为每月的25日(如遇特殊情况推迟发放时间不超过三天),邮政帐户三天后到帐。发放完毕后营销部及时打印下发各营业区佣金项目清单及各项扣款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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