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监管评级良好的保险公司开展分红型长期健康保险业务。这为“保障+分红”型产品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政策东风。
在后利率下行与市场波动的环境中,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已从单一的“风险保障”,向“保障+保值+共享发展” 的综合财富与健康管理需求全面升级。客户希望:
保障能抵御通胀,不会因为时间推移而“缩水”
保费能稳健增值,不发生风险时也能有所积累
能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实现共赢
2008年:恒安标准推出首款英式保额分红产品,拥有近20年的保额分红产品经营经验及稳健的分红能力
2010年:在行业内率先推出公司首款分红重疾险——“幸福金生”健康保障计划,以“保额分红”为核心,不断进行产品迭代革新
今天,幸福金生活力版2.0焕新重启,延续经典,再创辉煌!
“保证+分红”,锁定当前确定性,保持未来成长性!
有病治病,没病传承——终身健康保障,保障随成长不断长大。
产品组成 | 类型 | 核心功能 |
主险 | 幸福金生活力版2.0终身寿险(分红型) | 身故/全残保障 + 保额分红增值 |
附加险 | 附加幸福金生活力版2.0重大疾病保险 | 轻症、中症、重疾、少儿特疾、保费豁免 |
价值主张 | 核心内容 |
多重保障守护金生 | 轻症+中症+重疾+少儿特疾+身故全残,全覆盖 |
保额分红稳健增值 | 红利保额复式增长,且增长部分不加费、免核保 |
保费豁免关爱不停 | 轻症/中症即可豁免后续保费,保障继续有效 |
有病治病无病传承 | 终身保障,不发生重疾则身故传承财富 |
健康服务畅享未来 | 电话医生、就医绿通、院后康护,一站式健康管理 |
项目 | 内容 |
病种数量 | 31种轻度疾病 |
给付比例 | 确诊时附加合同初始保险金额的30% |
给付次数 | 最多5次 |
豁免保费 | 首次确诊轻症,豁免本计划以后各期应交保险费 |
特别说明 | 同种轻度疾病仅给付1次;同一原因导致多种轻症,仅按1种给付 |
项目 | 内容 |
病种数量 | 20种中度疾病 |
给付比例 | 确诊时附加合同初始保险金额的60% |
给付次数 | 最多3次 |
豁免保费 | 首次确诊中症,豁免本计划以后各期应交保险费 |
项目 | 内容 |
病种数量 | 120种重度疾病 |
给付比例 | 确诊时附加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100% |
给付次数 | 1次 |
特别说明 | 给付后,主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等额扣除,主附险合同终止 |
项目 | 内容 |
给付条件 | 初次确诊重疾时未满60周岁 |
给付比例 | 额外给付初始保险金额的60% |
合计赔付 | 有效保额100% + 初始保额60% = 最高160%初始保额 |
项目 | 内容 |
适用人群 | 投保时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 |
给付条件 | 确诊少儿特定疾病时未满25周岁 |
给付比例 | 额外给付初始保险金额的120% |
合计赔付 | 有效保额100% + 初始保额120% = 最高220%初始保额 |
20种少儿特定疾病(部分列举):
白血病、恶性淋巴瘤、脑脊膜和脑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严重慢性肾衰竭、严重脑损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手足口病、严重川崎病、严重心肌炎等。
项目 | 18周岁前 | 18周岁后 |
身故/全残保险金 | 已交保费 + 累计红利保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 有效保险金额(初始保额+累积红利保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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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金生活力版2.0 保障体系 │├─────────────────────────────────────────────────────────────┤│ 【轻度疾病】31种 × 30%初始保额 × 最多5次 ││ ↓ 确诊后豁免后续保费 ││ 【中度疾病】20种 × 60%初始保额 × 最多3次 ││ ↓ 确诊后豁免后续保费 ││ 【重度疾病】120种 × 100%有效保额 × 1次 ││ ├─ 60周岁前:+60%初始保额(重度疾病关爱金) ││ └─ 25周岁前(少儿):+120%初始保额(少儿特疾金) │├─────────────────────────────────────────────────────────────┤│ 【身故/全残】18周岁后:有效保险金额 ││ 【保额分红】年度红利增加保额 + 终了红利 ││ 【健康服务】电话医生 + 就医绿通 + 院后康护 │└─────────────────────────────────────────────────────────────┘
恒安标准采用的是英式保额分红(又称增额分红),与传统现金分红不同:
对比维度 | 现金分红(美式) | 保额分红(英式) |
红利形式 | 直接发现金 | 增加保险金额 |
保障增长 | 不增加保额 | 保障随红利增长 |
再投资 | 客户自行处理 | 自动复投,无需操心 |
抗通胀能力 | 较弱 | 强,保额逐年增长 |
长期收益 | 一般 | 更高,复利效应明显 |
恒安标准幸福金生活力版2.0采用双重红利机制:
红利类型 | 分配方式 | 作用 |
年度红利 | 每年以增加保额的形式分配 | 增加有效保险金额,后续分红基数更大 |
终了红利 | 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支付 | 包括体恤金红利和特别红利,分享长期经营成果 |
保障自动增长:每年分配的红利转化为保额,重疾保障和身故保障逐年提升
增长部分不加费:红利增加的保额不需要额外缴纳保费
增长部分免核保:不需要重新健康告知
复利效应:增加的保额继续参与后续分红,形成复式增长
项目 | 内容 |
被保险人 | 恒女士的女儿,0周岁 |
年交保费 | 5,568元 |
交费期间 | 20年 |
累计保费 | 111,360元 |
初始保险金额 | 2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