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传世逸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全面解析与深度洞察
一、引言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下,人们对于财富传承、风险保障的需求日益增长。太平传世逸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作为一款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保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独特的风险管理与财富规划解决方案。
二、产品特色
(一)两种给付方式随心选
灵活选择
该产品在身故保险金责任中,针对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的情况,提供平准给付和递减给付两种身故保险金给付方式,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一种,且一经确定,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这种灵活性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家庭财务规划来定制保障方案。
不同需求匹配
平准给付方式下,身故保险金在一定条件下保持相对稳定,适合那些希望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为家人提供稳定、可预期经济支持的投保人。例如,对于有稳定家庭支出计划,如子女教育、房贷偿还等需求,希望在家庭成员离世后能有一笔固定金额保障家庭财务稳定的情况较为适用。
递减给付方式则可能在前期提供较高的身故保障杠杆,随着保单年度的增加,保障金额逐渐递减,但后期仍有一定的保障作用。这种给付方式适合那些在创富阶段希望有较高保障,随着年龄增长,家庭经济责任逐渐减轻的情况。
(二)保证 + 增额分红利益高
分红型产品优势
作为增额分红保险产品,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有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这意味着除了基本的保险保障外,投保人还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
红利分配方式
红利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以增加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的方式实现。虽然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但这种分红方式在红利分配的年份能够增加保险金额,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身故保险金等保障额度。例如,随着时间的推移,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的增加可能会使被保险人在身故时获得更高的赔付金额,为家人提供更多的经济保障。
(三)身价保障高杠杆
高杠杆保障
该产品具有较高的身价保障杠杆。以40岁男性为例,在平准给付方式下,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因意外身故(等待期后),且符合相关给付条件,首年杠杆可达超56倍。这种高杠杆特性使得投保人可以用相对较少的保费投入,在被保险人身故时为家人获得高额的经济补偿。
创富阶段保障
在创富阶段,这种高杠杆的身价保障能够为家庭提供充足的经济保障。例如,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为家人购买该保险后,如果不幸身故,高额的身故保险金可以保障家人的生活质量,偿还债务,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
(四)意外身故额外给
意外身故保障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时年满18周岁且不满70周岁,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除给付身故保险金外,还将额外给付“基本保额 + 累积红利保额”作为意外身故保险金。这为被保险人在遭受意外风险时提供了额外的经济保障,增强了产品在意外风险防范方面的功能。
特殊年龄段保障
特别针对18 - 69周岁这个广泛的年龄段,为在这个年龄段内可能面临更多意外风险的人群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例如,这个年龄段的人可能在工作和生活中面临更多的风险因素,如交通事故、工作中的突发状况等,意外身故额外给付能够在意外发生时给予家人更多的经济支持。
三、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等待期内
如果在等待期内(自合同生效日零时起90日为等待期,如果合同曾一次或多次恢复效力,则自每次合同效力恢复之日零时起90日均为等待期)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已交保费,若有红利,将同时给付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现金价值。
等待期后
(1)身故时未满18周岁:保险公司将给付max(已交保险费,基本保额对应现金价值)+累积红利保额对应现金价值。
(2)身故时已满18周岁:
给付方式一(平准给付):max(基本保额,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基本保额对应现金价值)+累积红利保额。其中给付系数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对应为:40岁及以下160%,41 - 60岁140%,61岁及以上120%;计算系数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所处保单年度对应,从合同的第15个保单周年日或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以较迟者为准)零时起自100%开始递减,递减至70%后维持不变。
给付方式二(递减给付):max(基本保额×计算系数,已交保险费×给付系数,基本保额对应现金价值)+累积红利保额。
(二)意外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时年满18周岁且不满70周岁,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额外给付“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
四、产品形态
(一)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28天 - 67周岁,这一广泛的年龄范围覆盖了从婴儿到老年人的不同人群,为不同年龄段的人提供了购买该保险产品的机会。
交费期间与方式
交费期间包括趸交、3/5/10/15/20年交,交费方式为年交。这种多样化的交费方式可以让投保人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规划来选择合适的交费方式。例如,经济实力较强的人可以选择趸交方式,一次性缴清保费,获得确定的保障;而经济实力相对较弱或者希望分散缴费压力的人可以选择多年交费方式。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终身,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身故保障和意外身故保障,确保在被保险人的整个生命周期内都有相应的保障。
(二)保单权益
保单贷款
投保人可以利用保单贷款功能,最多可贷现金价值净额的80%。这一功能在被保险人或投保人遇到临时资金需求时,如突发的医疗费用、短期资金周转等情况下,提供了一种便捷的资金获取途径,同时不影响保单的保障功能。
减额交清
当投保人面临经济困难,无法继续按照原计划交费时,可以选择减额交清。通过减额交清,投保人可以用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交清的保费,相应地降低保险金额,但可以继续拥有保险保障,避免保单失效。
年金转换权
该权利为投保人提供了一种将寿险保障转换为年金保障的选择。在合适的时机,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养老等需求,将保单的部分或全部价值转换为年金,为老年生活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责任免除
身故保险金与意外身故保险金责任免除
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这些责任免除条款明确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以避免道德风险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对保险经营的影响。
意外身故保险金特殊责任免除
对于意外身故保险金,还特别规定了如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醉酒,未遵医嘱使用处方药物或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 - 10)确定)导致的伤害;被保险人流产或分娩,猝死,接受整形手术;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驾驶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等原因导致意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五、费率示例与案例演示
(一)费率示例
不同年龄和性别费率差异
文档中给出了不同年龄(0 - 60岁)、不同性别(男、女)在平准给付和递减给付方式下,不同交费期间(趸交、3年交、5年交等)每1000元基本保额的费率示例。例如,0岁男性在平准给付方式下趸交每1000元基本保额费率为294元,女性为262.3元;30岁男性在平准给付方式下10年交每1000元基本保额费率为173.9元,女性为156.3元等。这些费率示例为投保人在选择保额、交费期间和给付方式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保障需求来确定合适的投保方案。
(二)案例演示
平女士案例
平女士,4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太平传世逸生终身寿险(分红型),选择身故保险金给付方式为递减给付,保险期间为终身,基本保额为500万元,交费期间为3年交,年交保费为70.8万元。
在保单年度的不同阶段,如第1年,被保险人年龄41岁,年度保险费708,000元,累计保险费708,000元,保证利益为5,000,000元,身故保险金为5,000,000元,意外身故保险金为5,000,000元,现金价值为183,000元,当年度红利为12,600元,累积红利为12,600元,身故保险金(含红利)为5,012,600元,意外身故保险金(含红利)为5,012,600元。
随着保单年度的增加,如到第10年,被保险人年龄50岁,保证利益为5,000,000元,身故保险金为5,000,000元,意外身故保险金为5,000,000元,当年度红利为51,500元,累积红利为439,200元,身故保险金(含红利)为5,439,200元,意外身故保险金(含红利)为5,439,200元。到第20年,被保险人年龄60岁,保证利益为5,000,000元,身故保险金为5,000,000元,意外身故保险金为5,000,000元,当年度红利为57,450元,累积红利为986,800元,身故保险金(含红利)为5,986,800元,意外身故保险金(含红利)为5,986,800元。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到,随着保单年度的增加,累积红利不断增加,身故保险金(含红利)也在相应提高,同时在不同保单年度的现金价值、红利等数据也展示了该产品在不同阶段的利益情况。
六、风险提示
保单红利不确定性
本产品为增额分红保险产品,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有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但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这意味着投保人不能将红利作为确定的经济收益来依赖,投保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效力中止期间无红利分配
在保单效力中止期间,合同不享有红利分配。因此,投保人需要按时缴纳保费,避免保单效力中止,以确保能够享受可能的红利分配权益。
犹豫期解除合同风险
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投保人在投保后需要仔细考虑,在犹豫期内如果对合同内容有疑问或者不满意,可以充分利用犹豫期来解除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七、结论
太平传世逸生终身寿险(分红型)是一款具有多种特色的保险产品。其提供的两种给付方式、保证与增额分红相结合、高身价保障杠杆以及意外身故额外给付等特点,为不同需求的消费者提供了丰富的保障选择。同时,该产品的产品形态涵盖了多种交费方式、广泛的适用年龄、多种保单权益以及明确的责任免除条款,为消费者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险框架。然而,消费者在购买该产品时,需要充分了解产品的费率、保障利益、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家庭情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来做出合理的投保决策。对于保险从业者来说,也需要深入了解该产品的各项细节,以便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准确、专业的保险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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