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参与人员
个险渠道季度内入司一年以内新人
三、方案内容
半年奖励根据2017年年末各单位的T50人数,分配奖励名额。
1、春蕾勤勉奖
入围条件:半年内短险保费不低于3000元。
(1)
半年内新单件数排名在本单位前6名,且件数不低于6件。
(2)
半年内新单件数排名在本单位前5名,且件数不低于6件。
(3)
半年内新单件数排名在本单位前4名,且件数不低于6件。
(4)
半年内新单件数排名在本单位前3名,且件数不低于6件。
2.春蕾发展奖
(1)
半年有效增员在本单位中排名前6名,且增员人数不低于3人。
(2)
半年有效增员在本单位中排名前5名,且增员人数不低于3人。
(3)
半年有效增员在本单位中排名前4名,且增员人数不低于3人。
(4)
半年有效增员在本单位中排名前3名,且增员人数不低于3人。
3.春蕾创富奖
(1)
半年十年期及以上保费排名在单位前6名,且总保费不低于1万。
(2)
半年十年期及以上保费排名在单位前5名,且总保费不低于1万。
(3)
半年十年期及以上保费排名在单位前4名,且总保费不低于1万。
(4)半年十年期及以上保费排名在单位前3名,且总保费不低于1万。
四、相关说明
(一)奖励说明
1、春蕾发展奖励中的有效增员指新增上岗人员在考核首月达成3000元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福寿年年、万能险及关爱女性产品除外),且30天内出勤率不低于70%。
2、春蕾勤勉奖中的新单件数:指当年度新签发的长险主险保单,且单件大于等于1000元的件数(不含附加险和短期险)。
3、春蕾创富奖中的十年期及以上保费中,福寿年年、万能险及关爱女性产品除外。
4、春蕾勤勉奖、春蕾发展奖、春蕾创富奖三个奖励可兼得。
(二)奖励兑现形式
每半年兑现一次,在市公司举办的乘风破浪培训班上进行兑现,获奖人员奖励价值300元展业工具。
(三)奖励产生的费用由市公司统一承担。
(四)本方案涉及津贴及实物奖励相关税费由个人自行承担。
(五)新人承保的保单如在一年内发生退保,则扣回相关奖励。
(六)市公司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春蕾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虚假增员、恶意套取方案资源等行为,一经查实,则扣回该金领新人一切佣金及津贴奖励,同时取消其所在单位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
(七)本方案由市公司个险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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