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的多次赔付,这两点要注意,重疾险的多次赔付,分为好几种,每个种类之间可能会有交叉,但不完全相同,到底有哪些不同呢?今天来简单说下。一:重疾多次,所谓重疾多次赔付,其实就是对重疾病种进行多次赔付,在合同里也被叫做重疾多次赔付。重疾多次赔付分为两种,一种是分组多次赔付,一种是不分组多次赔付,后者优势非常大。两种都有间隔期,分组多次赔付一般为180天,不分组一般为1年。如果超过了这两个间隔期,就是坑。但是,重疾多次赔付有个误区,很多人都被忽悠过。那就是重疾多次赔付都会要求不能是同一病种。举个例子,老王投保一款重疾多次赔付产品,间隔期一年。等待期后老王被确诊为肺癌,获得一次赔付。一年后,老王又被确诊为肝癌,那么,第二次是无法赔付的,因为两次确诊的疾病都属于同一病种——恶性肿瘤。
也就是说,即使投保重疾多次赔付产品,同一病种确诊多次,也只能赔付一次。举个例子,老王投保一款产品,等待期后确诊恶性肿瘤,赔付一次,3年后,老王依然还处于恶性肿瘤状态,那么,还可以赔付一次。因为恶性肿瘤是非常高发而且很容易复发的病种,所以很多人都会吹捧这个保障。但是,这里面也有个问题,那就是如果得的恶性肿瘤比较轻,3年后基本找不到病灶,如果比较重,基本撑不过3年。所以,这个保障在某些情境下才值得添加。
二:恶性肿瘤多次赔付,这个保障是最近两年才有的,是从别的地区抄过来的。恶性肿瘤多次赔付,顾名思义,就是额外赔付一到多次恶性肿瘤。轻中症共享赔付次数,是优势吗,情况一:先赔付六次轻症,如果先得了六次轻症,那一下子就把轻症、中症的赔付次数用完了,即使以后得了轻症,也无法拿到赔付。在这种情况下,轻中症共享次数是劣势,因为会占用中症赔付次数,从而降低了赔付比例,少拿两次30%的保额。但是,这种情况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得过六次轻症后还会得两次中症,一共需要得八次疾病,而且每次的病种都不一样,这种概率太低了。
情况二:先得六次中症,但该说不说,这种概率依然很低,因为中症比轻症病种数量少,而且发病率也比轻症低很多,毕竟最高发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脑中风后遗症等病种都在轻症里面。如果投保后先得了六次中症,那每次都能拿到60%的赔付,比轻症、中症单独次数限制的产品多拿30%。情况三:轻症中症穿插发病,这种情况下,两类产品在理赔中差不多,相差很小。大部分情况下是没什么差别的。重疾险理赔面访,会问这些问题,所谓理赔面访,其实就是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和申请人见上一面,问一些问题。确认下被保人的情况。
因为重疾险理赔金额一般比较大,所以,一般都会进行理赔面访。那么,理赔面访过程中一般会问哪些问题呢?一:出险情况,首先要说明一点,理赔面访整个过程是录音的,也就是说,你所说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成为你被拒保的证据。所以,回答问题时要谨慎,不要随口就回答。重疾险的话,理赔员会问你确诊经过,包括什么时候发病、什么时候就医、哪家医院等等,这部分如是说就行。但需要注意的是,只围绕问题回答就行,不要给自己加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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