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大自然的生物链,本质就是食物链,呈现的是大自然中“一物降一物”的现象,维系着物种间天然的数量平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更是给我们上了深刻的一堂课,物种与物种之间的竞争、物种适应自然过程中的优胜劣汰。男子医院借口买食物消失,丢下20岁妻子和9个月大病儿,寿险营销同样上演着这样的法则,基本法就是依据。只有最优秀的人、意愿最强的人才能走到最后,营销基本法十六字法则“直接增员,做大直辖;直接培育,推动晋升”字字珠玑,但这演绎的是通过增员不断做大,通过培育不断做强的过程,今天我们要谈的是在考核中的几个模型缩影,现实更是真实。
主管A直接培育组经理B,B直接培育组经理C,A对B、B对C享有直接培育组利益,A对C享有间接培育组利益;若B降级至业务系列或转系列,A与B、B与C不再具有培育组关系,培育组利益不再发放,但A对C的间接培育组关系不变,A仍然享有C的间接培育组利益;此后,若B再次晋升为组经理,A与B重新建立直接培育组关系,A按第二年度的津贴比例提取B的直接培育组津贴,但B对C的直接培育组关系与直接培育组利益均不再恢复。
组经理A直接培育组经理B,B直接培育组经理C,若B先于A晋升为处经理,A与B、A与C的培育组关系终止;此后,当B降级为组经理时,A对B、A对C的培育组关系和培育组利益将不再恢复。(处等同)首先明确下:基本法中的三级八档是只有越级关系才会断裂,也就是说直接培育者先于你晋升到上一级才会断裂,晋档关系不变。例:组经理A直接培育组经理B,若B先于A晋升至高级组经理关系不变,但若B先于A先晋升处经理则关系断裂。这点希望大家搞清楚。
我们重点来看“三名主管”的两个模型:①处经理A与资深组经理B为直接培育关系,处经理A与资深组经理C为间接培育关系,B直接培育C,问:若C先于B晋升处,那么A、B、C之间关系如何?很多人看到都会想这对于B是多么残酷,自己“含辛茹苦”培育一个资深组经理,最终只能眼睁睁将C拱手让给A,为他人做了嫁衣!但事实就是这样,无法改变。你不做增员,下面在增员;你不做业绩,下面在做业绩;你不想着晋升,就等下面全部晋升一个个离你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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