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是国寿企业家们迈向未来的一个举动,做大做强从培育开始,从一家分店的开启进入裂变模式,收割式的实现收入倍增。如果把组经理的直辖组经营比喻为一家直营店,培育即为各个分店,以此形容收展主管各职级的最低配置:1名组经理拥有1家直营店;(1家店),1名高级组经理拥有1家直营店+1家分店;(2家店),1名部经理拥有1家直营店+3家分店;(4家店)。
纵观来看,其实你会发现团队发展在基本法规划中是是以组为基本单位,成倍式增长,所以我开篇说“培育是一切的开始,是迈向未来的第一步!”1名高级部经理拥有1家直营店+7家分店(8家店),1名资深部经理拥有1家直营店+11家分店(12家店),1名区域总监拥有1家直营店+15家分店(16家店),1名高级区域总监拥有1家直营店+31家分店(32家店),主管们的担忧?(平级培育)
能否承受分店开启时造成直辖组利益下降?2、新店带走一批直辖组人力,能否承受更大的考核压力?以下为大家带走两大担忧。(以培育组为例),请看基本法第八十四条:①各级组经理直辖组人员晋升为组经理时,自晋升之月起,每月按晋升的组经理直辖组FYC的比例计发直接培育组津贴;②各级组经理直接培育的组经理直辖组人员晋升为组经理时,自晋升之月起,每月按晋升的组经理直辖组FYC的比例计发间接培育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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