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总监组建期津贴发放详细规则(1)经总公司面试合格,录入系统之日开始计算,每月15日前(含15日)上号,津贴核算为全月;15日后上号,津贴按照自然日500元/天(先发放300元,预留200元)核算发放;(2)财富总监在首月未达成当月津贴领取标准则暂扣首月先发放部分津贴,次月达成次月津贴领取标准,则与次月先发放部分津贴一并发放;次月未达成津贴领取标准,所有组建期津贴不予补发。
财富总监在次月未达成次月津贴领取标准,次月津贴不予发放并按实际达成的职级定级并进入辅导期,次月入职人员直接对接次月标准;(4)组建期定级成功(达成次月津贴发放标准),辅导期首月达成月度津贴一档领取标准则补发组建期预留津贴;组建期未定级成功,所有预留津贴不予补发。
每月按当月工作日数计算应参会天数,当月参会率低于应参会天数的80%不予发放当月津贴,参会率高于80%按比例发放当月津贴,病假、事假、公出假等特殊情况相关规定请参照《前海人寿个险渠道营销人员参会管理要求》;(6)当月享受的组建期津贴,次月税后计发。财富经理组建期津贴发放详细规则,(1)经公司面试合格,录入系统之日开始计算,每月15日前(含15日)上号,津贴核算为全月;15日后上号,津贴按照自然日300元/天(先发放200元,预留100元)核算发放。
财富经理在首月未达成当月津贴领取标准则暂扣首月先发放部分津贴,次月达成次月津贴领取标准,则与首月先发放部分津贴一并发放;次月未达成津贴领取标准,所有组建期津贴不予补发;(3)财富经理在次月未达成次月津贴领取标准,次月津贴不予发放,并按实际达成的职级定级并进入辅导期,次月入职人员直接对接次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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